根据GB50319-2000建设工程监理规范规定,监理人员的职责如下:
(一)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职责
1、以工程建设监理公司在监工程项目的代表身份,与业主、承包单位及其有关单位协调沟通有关方面的问题;全权负责履行监理合同
2、领导监理组织,制定监理工作方针和基本工作流程;
3、确定监理各部门负责人员,并决定人员的任务和职能分工;组织实施,并督促、检查执行情况。;
4、主持制定工程项目建设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
5、主持监理工作会议,签发项目监理机构的文件和指令;
6、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对工程实施的有关工作做出决策,如计划审批、工程变更、事故处理、合同争议、工程索赔、实施方案、意外风险等;
7、审查和协调各相关单位处理工程变更;
8、组织编写并签发监理月报、监理工作阶段报告、专题报告和项目监理工作总结;
9、审核签认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的质量检验评定资料,审查承包单位的竣工申请,组织监理人员对待验收的工程项目进行质量检查,参与工程项目预验和竣工验收;
(二)专业监理工程师岗位职责
1、制定监理实施计划或监理细则,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后组织实施;
2、负责本专业监理工作的具体实施,
3、检查有关的工程情况,及时发现和预测工程问题,并采取措施妥善处理;
4、参与有关的分部(分项)工程检查和验收工作;
5、负责检查、检测并确认进场材料、设备、成品和半成品的质量,核查原始凭证、检验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质量合格时予以签认;
6、检查施工单位的人力、材料、设备、施工机械的投入和运行情况,并做好记录;
7、检查施工标准,进度计划,并对发生的问题随时予以解决纠正;
9、检查确认工序质量,负责对本专业分项工程和隐蔽工程进行验收,并签署意见;
10、负责本专业分项工程验收及隐蔽工程验收;
12、负责监理资料的收集汇总和整理,填报工程原始记录;
13、根据本专业监理工作实际情况,作好监理日记。
14、检查、督促施工单位必须实施安全、文明施工,并将情况向总监理工程师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