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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监理的误区及应对措施

【摘要】对于建筑工程来说每一个环节的要求都很高,这种要求在公路建设上也并不例外。施工是基础,公路道德监理工作也在其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但是在我国的公路建设中,对公路监理这一环节产生了一定的误区,这就使得公路监理工作产生了一定的难度。同时会出现责任不明的现象,致使整个公路的建筑工程的进度产生延后或者是质量不合格。本文针对分析目前我国公路监理工作的误区,提出了一些了解应对措施,仅供相关的工作人员参考。 

【关键词】公路监理;误区;措施 
  前言 
  为满足经济发展的需求以及人们出行的方便,我国对公路建设的投入的力度正在不断的加大。所以,公路监理的工作就显得非常的重要。只有公路监理工作人员对公路建设的程都加强监管力度,才能保障整个公路建设能够顺利的完成。 
  一、公路监理过程中存在的误区 
  1.委托代理权责混乱 
  业主和监理方在一项工程的建设中实际上是委托代理的关系。业主是委托方,而监理机构就是代理方,按照相关的规定和要求。监理工程师是施工现场唯一的一个质量管理者,所以一旦业主将工程委托给了监理工程师,二者就形成了委托代理的关系,在这一过程中,业主所有的想法都应该传递给监理机构,监理机构在得知了业主的要求之后要和施工方进行及时的沟通和交流,而业主在这一过程中是要按照委托管理合约中的相关要求对监理方进行管理,这种关系只有得到了良好的体现,才能保证监理的质量,但是在我国公路工程建设的过程中,这种关系并没有得到十分充分的体现,很多业主都会对监理工作予以不正确的干预,甚至还有很多业主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没有通过监理机构就直接和施工方进行了沟通和交涉,这样也会引起双方很大的误解,很多工程在监理一方接手之后就立即开工,所以这也给监理工作的顺利展开造成了非常大的障碍,对一些技术要求十分严格,同时施工技术也比较复杂的公路工程是更加不利的,而正常情况下,监理委托代理合同一旦签订,就已经具有了法律效力,因此监理机构和业主的权利和责任就应该严格的按照合同的要求进行划分。 
  2.监理过程覆盖范围窄 
  当前我国监理工作在运行的形式上并不是非常符合规范的要求,只有工程的施工阶段才涉及到了工程的监理人员,实际上这也是人们思想意识当中一个非常严重的误区。施工管理只是监理工作的一部分,并不是全部,而决策和竣工后的管理实际上并不到位,这种管理方式实际上会严重影响到监理的工作质量。对工程后续工作的顺利进行会产生非常不利的影响,很多监理机构认为,工程施工结束后,委托代理关系就已经结束,但是这种认识并不是十分的正确,监理人员应该充分的做好内业资料的搜集和整理工作,同时还应该建立一个独立的档案室,这样就为工程资料的归档提供了非常大的便利。 
  3.监理作用定位不当 
  监理工程师在工程建设的过程中是完全客观和公正的第三方,所以其在实际的工作中应该严格的按照监理合同上的要求去做好工程监理工作。但是从我国当前公路监理工作上来看,监理工程师通常都时被当做承包单位的质量检查和监督人员。这样就涉及到了很多方面的问题,一个是权责的问题,一个就是质量检验和验收的程序问题。工程验收的过程中,首先要建设方自己检验合格,之后再由监理机构对工程的质量进行检验,承包商实际上要做到的就是保证产品质量,而监理机构主要就是对工程的施工质量进行客观科学的检验。所以作用的定位一定要准确。 
  4.监理机构模式选择有问题 
  因为历史方面的原因,很多公路监理单位在实际的工作中依然是政府的行政单位或者是事业单位,它们大多要接受内部监督体制的影响。而这种监理机构的建设模式本身就不具备科学性和合理性。这种情况也是当前公路建设中不容忽视的一个重大的误区。此外在工程招标的过程中,很多单位只是重视监理责任的划分,竞标过程中决定性因素就是价格,他们的标准就是要将价格控制在最低水平,这种观念也是错误的。由于竞标的价格非常低,所以竞标企业很难请到非常好的监理机构或者是素质较高的监理人员。所以在监理的质量和水平上也就出现了更多不确定的因素,甚至还会出现监理人员和承包商以权谋私,为自己获取不应该获得的利益,发现了工程的质量问题也不采取有效的措施予以改进和加强,这样就使得监理工作的效果无法得到充分的发挥。 
  二、应对措施 
  1.明确监理职责和权限 
  “严格监理、热情服务、秉公办事、一丝不苟”是各级监理都要遵循的原则,真正体现“服务性、公正性、独立性和科学性”。针对一些业主不通过监理直接向承包商提意见的问题,就是要求在合同中明确列明监理的权利范围,开工前必须有监理审查开工报告,检验工程材料,人力和设备等物资,这些物质不足就不准开工建设,未经批准的图纸不准施工,未经批准的工艺不准采用等。要让监理真正成为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唯一监管者,业主不得进行干预,业主干预需要先与监理进行沟通,经监理同意方可让监理通知施工方。 
  2.实行全过程监理 
  针对目前我国监理主要是在施工阶段起到作用,应该实行全过程管理,全过程管理包括事前控制、事中质量控制和事后质量控制。事前控制首先是要督促承包商确保自检体系的正常运行,然后做好工程的“预控”,在开工前应该进行业主、监理和承包商三方沟通。事中质量控制最主要的就是加强旁站监理,这是监理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其次是加强土方施工质量控制。事后质量控制要求监理对工程中的每一道工序进行巡视、旁站、抽样和检查,确保质量误差控制在允许的范围内,并及时做好资料整理工作并对工程质量作出综合评价。 
  3.及时准确验收 
  监理首先要求承包商进行质量检查,使其确保工程质量达到标准,并使其认识到其应对工程质量负第一位的责任。在承包商自查之后,监理应该及时准确地进行全面验收,给予正确的评价。根据工程需要确定验收小组,评定项目落实到人,责任也落实到人,公平、公开、公正地对每个项目进行验收,进而做出正确的评价。一旦发现工程质量出现问题,监理应该通知业主及承包商,进行三方会谈,确定责任人,并要求承包商提出整改方案。 
  4.建立健全监理制度 
  要充分发挥监理的作用,就必须首先建立并逐步完善监理制度,监理必须是独立的第三方,不能受到行政力量的干预,制定相关法律法规确保监理能够准确地形式监理权利,明确其承担的义务。在公路工程中应该进行综合监管,公开招标,公平竞争,中标与否参考的因素不仅是价格,应该遵循成本效益平衡的原则综合评估竞标企业,不因价格最低而中标 
  结束语 
  公路建筑工程像其他的施工的工程一样,在社会的发展过程中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所以,相关的施工的人员要对这样的工程保持高度的重视。同时,监理人员也要发挥自身的优势作用,在监理工作中做到严格和谨慎,并且对整个工程认真负责。同时,还要不断地在工作中学习新内容,积极的总结新的经验,对于不同的突发状况进行积极的应对。当然,监理人员要严格依据施工图纸进行工作,也要按照相关的合同明确责任,在帮助施工单位解决问题的同时要还应做到态度热情、同时还不能把个人的情绪带到工作中去。只有在工作中明确了之前人们对监理工作的误区,选择可行的应对的措施,才能保障公路建设工程的质量。 
  参考文献 
  [1]王瑛.公路工程监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中国新技术新产品.2011(11) 
  [2]江泉.公路环境监理体系完善及其应用研究――以西(安)铜(川)高速公路为例[D].长安大学,20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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