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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监理的误区及应对措施

摘要:公路监理是公路质量保证的一道重要防线,本文主要分析了公路监理目前存在的误区,并针对这些问题提出了相应的应对措施。 

关键词:公路监理;误区;应对措施 
  一、公路监理的误区 
  1.委托代理权责混乱 
  业主与监理是一种委托代理关系,业主是委托方,根据国际通行FIDIC条款规定,监理工程师是工程建设项目现场的唯一管理者,业主既然已经委托了监理工程师,就已经形成了一种委托代理关系,业主的意见和决策都应该首先传达给监理,由监理去与施工方进行交涉,业主的职责则是根据委托代理合同对监理进行管理。但是在我国目前公路建设实践中这种委托代理权责没有得到真正的体现,存在一些业主干预监理工作,不通过监理直接与工程施工方进行沟通,造成工程施工方与监理信息沟通不畅引起不必要的纠纷和误解。另外很多业主仅在施工阶段与监理沟通,在工程决策设计阶段缺乏沟通,监理接受委托后工程立即开工,造成监理工作难度加大,对于一些技术复杂程度高的项目尤其不利,委托代理合同应自工程决策设计阶段生效,权利职责就应按合同划分。 
  2.监理过程覆盖范围窄 
  目前我国监理工作开展不是很规范,监理过程仅仅涉及到工程施工阶段,也就是事中管理阶段。这是一个认识上的误区,一方面是业主认识的误区,一方面是监理自身认识的误区。事中管理实际只是监理工作的一个阶段,缺乏事前管理和事后管理,这两个阶段对工程质量保证同样尤为重要。我国监理在工程开工前不审查开工报告,也就不能很好地从总体上提出工程质量控制程序,不利于以后工作的顺利开展。在工程结束后缺乏事后管理,很多监理以为工程结束后责任解除,事实上监理人员应该做好内业资料的整理和归档,内业资料对工程资料的优劣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监理应该根据不同的承包商设立独立的资料档案室。 
  3.监理作用定位不当 
  监理工程师在工程建设合同中应该是独立公正的第三方,应该依据监理合同和工程建设承包合同进行监理工作。但是目前我国的监理工程师在一些工程项目中仅仅是被视作为承包商的质检员。这涉及到职责问题,还涉及到验收程序问题,根据验收程序,工程验收首先要承包商自己检验合格,然后再报请监理进行验收。承包商负有保证产品质量的责任,而监理工程师只是起到检验产品质量的作用。监理自身也不能把自己等同于质检员。 
  4.监理机构模式不当 
  由于受历史因素的影响,大多数的公路监理单位仍为政府的行政机关或是事业单位团体,名义上独立,事实上还是不能脱离行政体系,内部监管体制不健全,这种发展模式是公路监理现在面临的一个误区。另外在文件招标过程中,只知道一味加强监理的责任,竞标唯一考虑的因素则是价格,能够把费用降到最低似乎才是最重要的,这也是监理发展的一个误区,低价竞标只能导致中标单位很难聘请高素质经验丰富的监理人才,监理工作形同虚设,服务质量难以得到保证。甚至某些监理人员与承包商串通获取不正当利益,对发现的工程质量问题不进行任何处理,这就违背了监理行业的初衷。 
  二、应对措施 
  1.明确监理职责和权限 
  “严格监理、热情服务、秉公办事、一丝不苟”是各级监理都要遵循的原则,真正体现“服务性、公正性、独立性和科学性”。针对一些业主不通过监理直接向承包商提意见的问题,就是要求在合同中明确列明监理的权利范围,开工前必须有监理审查开工报告,检验工程材料,人力和设备等物资,这些物质不足就不准开工建设,未经批准的图纸不准施工,未经批准的工艺不准采用等。要让监理真正成为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唯一监管者,业主不得进行干预,业主干预需要先与监理进行沟通,经监理同意方可让监理通知施工方。 
  2.实行全过程监理 
  针对目前我国监理主要是在施工阶段起到作用,应该实行全过程管理,全过程管理包括事前控制、事中质量控制和事后质量控制。事前控制首先是要督促承包商确保自检体系的正常运行,然后做好工程的“预控”,在开工前应该进行业主、监理和承包商三方沟通。事中质量控制最主要的就是加强旁站监理,这是监理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其次是加强土方施工质量控制。事后质量控制要求监理对工程中的每一道工序进行巡视、旁站、抽样和检查,确保质量误差控制在允许的范围内,并及时做好资料整理工作并对工程质量作出综合评价。 
  3.及时准确验收 
  监理首先要求承包商进行质量检查,使其确保工程质量达到标准,并使其认识到其应对工程质量负第一位的责任。在承包商自查之后,监理应该及时准确地进行全面验收,给予正确的评价。根据工程需要确定验收小组,评定项目落实到人,责任也落实到人,公平、公开、公正地对每个项目进行验收,进而做出正确的评价。一旦发现工程质量出现问题,监理应该通知业主及承包商,进行三方会谈,确定责任人,并要求承包商提出整改方案。 
  4.建立健全监理制度 
  要充分发挥监理的作用,就必须首先建立并逐步完善监理制度,监理必须是独立的第三方,不能受到行政力量的干预,制定相关法律法规确保监理能够准确地形式监理权利,明确其承担的义务。在公路工程中应该进行综合监管,公开招标,公平竞争,中标与否参考的因素不仅是价格,应该遵循成本效益平衡的原则综合评估竞标企业,不因价格最低而中标。 
  三、结语 
  要想建成优质公路,公路监理必须要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对公路质量严格把关,监理人员还要廉政自律,确保独立客观做出工程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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