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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地质勘查工程监理制度

摘要:文章分析了地质勘查项目监理的特点,探讨了监理制度在地质勘查项目管理中加速地质勘查与市场经济的适应过程,阐述了地质勘查监理的特点及监理工作在地质勘查中的意义,对提高地质勘查项目经济效益的具有重要意义。

关键词:地质勘探;监理;特点
  一、明确权与义务
  以合同管理为基础,明确了业主单位、监理单位和勘查施工单位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在当前地质勘查监理市场还不发育的情况下,地质勘查工程监理需要参考其它行业的经验,按照市场化的方向,实行第三方监理方式,采取“合同委托、法人负责”的办法组织项目监理,对项目施工工期、质量、经费、成果等目标实施监理。工程甲方主要负责地质勘查工程的立项、设计审查和成果验收,监理机构代表甲方对项目的实施过程进行监管,保证项目工作进度、工作质量及勘查经费的合理有效使用。在具体操作层面,甲方与地质勘查监理机构签订委托监理合同,明确了监理工作内容和双方权利及义务。合同约定,监理机构及监理人员资格须经主管部门审核;所监理的工程全部资料由甲方出据工程资料清单,采用正式交接方式提供,监理机构必须保证地质勘查工程资料和数据的安全保密;监理机构根据监理任务编制年度监理工作计划,并将年度监理工作进展情况形成监理工作报告,报甲方备案;主管部门负责培训监理人员并监督指导监理工作。
  二、明确资格条件
  监理工作中应明确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的资格条件。按照国内外工程监理制度建立和运行的通行做法,监理资质制度是前提,在目前关于地质勘查项目监理单位资质及地质项目监理工程师资格认证制度还没有明确规定的情况下,监理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项目监理资质,按照市场竞争方式确定,监理工程师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在地质勘查或相关经济工作专业岗位工作一定年限,担任过矿产勘查项目的技术负责或勘查工作中相关专业的技术负责,或v者在地勘局、地质队从事过矿产勘查的组织管理工作;熟悉本专业技术标准或规范;身体健康,胜任野外工作,年龄一般不应超过65岁。为加强人员培训,主管部门应专门委托专业院校编写监理工程师培训教材并开展继续教育。监理工程师人才的培养,将有效推动建立地质勘查项目监理制度和培育地质勘查项目监理市场,进而更好地通过市场竞争机制引入社会中介参与地质勘查工程监理,逐步规范地质勘查项目的监理工作。
  三、实行总监负责制
  总监是项目监理的总负责人,代表监理单位对甲方委托的监理工程负责,对工程监理结果负有全面责任。监理过程中必须由监理单位签字的应当由项目总监签字,并对签字负责。发现施工单位有影响工程质量和违规操作行为,需要立即予以纠正的,项目总监有权先下达停工令后再行报告。按照这种新的管理方式,日常工作量都有人核实和监理,质量不合格就拿不到总监理工程师的签字,进一步强化了监理机构的监理职责。
  四、贯穿全过程
  监理工作中应把监理纳入整个工程管理工作的全过程。地质勘查工程监理工作包括下列主要内容:审查施工进度和施工方案,监督项目工作任务的执行情况;抽查勘查工作质量,检查工程质量保障措施落实情况;检查年度预算执行情况,核实合作项目匹配资金到位情况,检查项目工作量完成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按规定的项目进度提出阶段性资金支付意见;监督检查项目科学管理、文明施工、安全环保措施及目标的落实情况;核实地质找矿成果;根据阶段性成果控制监理情况,适时提出项目续做或终止的意见;按项目工种、工作阶段或时间进度提交监理工作报告。工程监理以施工阶段监理为重点,包括了项目管理全过程,不仅可以优化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动态控制,对保证工作质量和效益也具有重要的意义。
  五、尊重勘探规律
  监理工作中尊重矿产勘查探索性强的内在规律。矿产勘查施工不同于建筑工程,本身是一项实践性、探索性很强的活动,鼓励勘查单位在按照设计书开展工作的同时,更要在工作中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根据勘查发现及时调整甚至变更工作方案,以取得最好的找矿发现。为此,需要明确了对监理过程中重大事项的处理原则,即在项目勘查实施过程中,因野外地质、地貌或者施工现场环境、施工技术条件等因素发生变化,项目勘查单位提出变更设计,或者项目监理工程师根据勘查工作需要,提出调整施工方案建议的,监理单位应当组织有关专家和项目勘查单位进行必要的研究论证和现场踏勘,确认变更内容,制定变更方案。组织实施变更的权限如下:经确认属于合理变更且不引起经费变化的,监理单位可直接签发变更同意书并报甲方备案。凡涉及技术及经济上的重要变更,对施工质量、预期成果、安全环保及经费引起重大变化的,变更方案应当报甲方审定同意后再组织实施。
  六、明确监理人员要求
  监理工作中应明确监理人员廉洁自律的要求。凡是监理单位或者监理工程师与被监理的项目勘查单位存在事实上或者潜在的利益关系的,该监理单位或者监理工程师应当回避;涉及监理单位回避的,由甲方视情况进行调整。监理工作人员不得收取项目勘查单位的额外津贴、补贴以及其他任何可能影响公正执行监理任务的利益。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给予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在实施过程中,甲方可组织在受监理的勘查单位中进行监理廉洁工作回访和调查,并将调查、考核评定结果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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