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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施工监理中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及措施探讨

摘要:公路工程施工监理的关键是熟悉合同,掌握合同,利用合同对工程施工过程的质量、进度、费用实施管理。本文提出公路监理合同管理的重要性,分析了现行公路施工监理中合同管理所存在的问题,并针对加强公路工程合同管理提出相应措施。 

关键词:公路监理 合同管理 问题 措施 
  随着我国公路事业逐年的迅速发展,公路建设的项目也越来越多,在公路工程的实施过程中,作为工程“第三方”的项目监理,是受业主委托,对公路工程施工阶段进行全过程的监督、管理。合同管理是使施工项目各有关单位之间监理有机的联系,相互协调、相互配合,保证工程项目目标顺利实现的重要措施。 
  一、 合同管理的重要性 
  我国实行了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制度以来,国际惯例的FIDIC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例得到了广泛的应用,尤其在引入外资项目上更是如此。公路监理中合同管理的任务是全面履行合同条款,协调各方的纠纷、争议,对合同的履行、合同的变更和解除等进行监督检查,以保证合同的全面履行。 
  合同管理作为整个项目管理的关键,是项目管理的核心,对项目承包的经济效益有重大影响,确定了各方的施工实施目标。而监理方对施工合同的管理是实现其工作目标即质量、进度、投资的有效手段,施工合同是监理方进行工程投资控制的主要依据,具体涉及工程预付款、中间计量、中间支付、工程变更、工程索赔等,这些环节都是投资控制的重点。而投资、质量、进度三者间又是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的,因此,投资控制质量的好坏也就直接影响到质量、工程目标的实现,进而影响整个工程目标的实现。 
  二、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 
  目前公路监理中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业主对监理缺乏理解,把委托关系误解为雇佣关系,虽然授予了监理方必要的权力,但在工程项目的实施过程中,不能很好地支持和信任监理工作,监理只行使了部分权力职责,监理方对承包方的部分管理工作处理被动状态。 
  2、在工程实施过程中,业主有时会直接对施工单位下发指令,并不通过监理,这样不利于施工现场的统一管理,影响施工正常进行。 
  3、监理人员本身合同意识薄弱,缺乏相关的合同法律知识,合同管理能力还有待提高。 
  4、合同索赔工作难以实现。现行的公路监理中,在进行合同管理时,许多承包人忽视合同管理,不能控制好合同索赔工作,出现各种索赔不合理、不公平等问题,损害自己的合同权益,削弱了自己的合同地位。 
  三、切实加强公路施工监理中的合同管理工作
  1、加强与业主的沟通,争取业主的理解和支持监理合同管理工作。 
  监理工程师应主动处理好与业主的关系,监理方的一切监理活动应向业主负责,定期向业主汇报工程施工情况,未经业主授权监理工程师无权变更工程施工承包合同。由于不可预见、不可抗力或其他因素需要变更施工承包合同时,监理工程师可以向业主提供建议,积极协助业主与承包方协商合同变更事宜,对业主提出的要求以及检查中存在的问题,监理方的现场监理人员也要随时做好记录,并及时改进和解决。 
  2、加强合同法律意识,规范合同管理,减少合同纠纷。 
  合同纠纷的大量增加是对企业合同管理体系的重大考验。要进一步强化合同规范化管理。规范合同审查标准,提高合同审查质量。就要提高企业强烈的法律风险意识,但法律风险事前是可防可控的,要抓紧强化防范工作。以合同管理作为企业防范内部法律风险的重点和突破口,利用“合同管理”防范和控制法律风险,有效地化解企事业经营风险、规范并净化企业的生产经营环境。针对合同履行可能发生或已发生的违约纠纷事件,及时采取要求对方提供抵押、担保、第三人保证、提高客户保证金等多种保全手段,尽量减少因违约造成的企业损失。 
  3、协调解决好合同争议。由于当事人的利益不一样,对合同条款理解不一致,或者因为合同条款不够严谨,或者合同设定的条件发生变化,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发生合同争议事项。监理工程师在解决合同争议工作中的职责是尽快化解分歧,不使这些分歧久拖不决从而影响合同的正常履行。 如何做好合同争议的协调工作,首先监理工程师应当在平时注意与建设单位代表和项目经理建立良好的工作关系,在他们发生合同争议时,能在一个平和的气氛中接受和平调解。其次要了解分歧生产的具体原因,弄清是非曲直,做到心中有数对症下药。处理争议时必须要注意采取适当的工作方法,防止事态扩大,致使双方无路可退。一时不能解决的不妨先放一放,冷处理。最后当争议解决后一定要及时形成文字,诸如会谈纪要补充协议等,作为监理工作的依据。 
  4、加强施工索赔管理。 
  工程索赔是监理工作合同管理中的一项重要工作,妥善处理索赔事件,是反映监理工程师执业能力的重要标志。加强施工索赔管理,应从以下几方面进行开展: 
  4.1索赔的审批 
  监理工程师在收到施工单位的索赔详细资料及正式的索赔申请后,应从以下几方面进行审查: 
  (1)调查索赔事件发生的原因和事实根据,核对施工单位的同期记录。 
  (2)索赔申请的工和程序是符合要求。 
  (3)施工单位引用的合同条款和依据是否正确。 
  (4)索赔数额的计算方法是否恰当,价格和数量计算是否正确。 
  (5)申请索赔的资料、证明、文件、图纸是否真实、齐全。 
  监理工程师在审批施工单位提出的索赔时应注意,索赔费用只能是施工单位实际发生的费用,一般不包括利润。 
  4.2索赔的处理 
  索赔发生后,监理工程师应及时对索赔进行处理,及时处理索赔可以促进业主、施工单位之间的信任与合作,促进合同的正常履行,提高索赔处理的准确性,避免工程结算的复杂性。 
  处理索赔必须以合同或法律为依据,了解索赔事实,当施工单位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索赔,监理工程师应公平、合理地审批索赔。 
  监理工程师根据合同规定处理费用索赔时,一般分两个步骤进行,即查证索赔原因、核实索赔费用。在收到承包人的正式索赔申请时,监理工程师首先应看到所要求的索赔是否有合同依据,然后将承包人所附的原始记录、帐目等与驻地监理工程师的记录核对,以弄清承包人声称的损失是否由于自身工作效率低或管理不善所致。如果经监理工程师查证,承包人所提供索赔理由成立,则应该核实承包人的计算是否正确。在允许索赔事件中,承包人常有意或无意的在计算上出差错,监理工程师必须严格审查计算过程,特别是承包人计算中所采取的合同条款依据、价格、费率标准和数量等方面。 
  4.3索赔的防止 
  引起索赔的原因可归纳为业主的原因、监理工程师的原因、不可预见的原因和其他客观原因。监理工程师通过精心细致的工作,努力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尽力完成工作规定的义务和责任,同时也要帮助业主按合同条款办事,完全可以达到防止和减少不必要索赔的目的。如开工前进行充分的准备、选择合适的承包方式、完善承包合同条款、加强质量监理、做好监理记录、主动监理、发生索赔后及时处理等都是防止和减少不必要索赔的重要手段。 
  5、不断总结经验,提高合同管理水平。 
  工程完工后,合同管理人员应认真分析合同执行情况,认真总结合同管理经验,对合同管理好的经验应加以推广,提高公司合同管理水平。 
  合同管理是公路工程监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规范化、制度化是企业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的相应要求。严格按照合同的要求,培训高素质的监理工程师,准确掌握监理信息,对于完成质量监理、进度监理和费用监理具有重要的作用。 
  参考文献: 
  [1]孙世国,唐雅琴 工程建设监理对施工合同管理的实践与探讨[J];四川水力发电2008年03期 
  [2]交通部公路司. 公路工程施工监理手册. 2002.7 
  [3]人民交通出版社.公路工程监理.200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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