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监理在工程的实施中起到不可替代的作用,监理是一个有机整体的控制过程,其工作的内容关联性很强,各项工作间环环相扣。我国工程监理制度实施近30年,而实际监理过程中主要从事对质量、进度、安全方面控制,削弱监理在投资造价方面的控制,从而削弱的工程监理在项目管理中积极作用。现实中存在监理工作的片面性问题,导致多数监理企业仅能在建设施工阶段的进行质量监理,而无法全面开展投资造价监理。
建设工程监理按监理阶段可分为设计监理和施工监理。设计监理是在设计阶段对设计项目所进行的监理,其主要目的是确保设计质量和时间等目标满足业主的要求;施工监理是在施工阶段对施工项目所进行的监理,其主要目的在于确保施工安全、质量、投资和工期等满足业主的要求。
一、工程监理在设计阶段的造价控制
(一)设计图纸质量控制
设计图纸的不合理容易导致后期的资金管理存在问题,即为导致工程洽商单变更大量增加,进而引起工程投资水涨船高。设计图纸中的施工要求不明确,造成工程结算扯皮甚至费用索赔。缺少对施工前期的严格审查和监督,监理也只能事后控制,这就给后续竣工及工程结算埋下祸根。监理工程师对设计质量进行控制主要是审核设计图纸,及对设计成果进行验收。再初步设计阶段,应审核工程所采用的技术方案是否符合总体方案的要求,一级是否达到项目决策阶段的质量标准;在技术设计阶段,应审核专业设计是否符合预定的质量标准和要求;在施工图设计阶段,是设计阶段质量控制的重点,应重于反应使用功能及质量要求是否的满足。
(二)设计对工程投资的控制
我国目前的实际情况,很多工厂设计人员缺乏经济观念,再设计过程中存在着技术与经济脱节现象,设计思想保守,再设计过程中存着技术与经济脱节的问题,往往造成投资浪费。经验表明,一项合理的设计有可能使造价降低5~10%,甚至更高。因此,监理对设计过程中有效监督更能决定投资高效性。监理工程师可以使工程设计在满足工程质量和功能要求的前提下,其活化劳动和物化劳动的消耗,达到相对较少的水平,最大不赢超过投资估算数。为达到这一目的,应在有条件的情况下积极开展设计竞赛和设计招标活动,严格执行设计标准,推广标准化设计等。
二、施工阶段的投资施工控制
监理工作必须符合合同要求,必须在国家法规政策的范围内,保证每一笔工程赋予的支付都符合合同的要求。在工程施工活动中,监理工程师处于主导地位,承包人与业主的货币收支行为是否准确和合理,取决于监理工程师所签认的工程费用是否公正。合同管理是控制和协调的依据,也是经济的法律手段,因此增强合同管理意识,完善合同条款十分重要。合同签订须交有关管理部门审查,并进行公证,以保证合同合理合法,保护双方权益。条款的完备和内容的严谨,有利于减少合同纠纷,避免日后违约。实践证明,项目法人与承包单位一定要加强合同管理,及时纠正合同中存在的问题,保证合同的全面履行,提高投资效益。作为建设监理,确保合同条款的切实履行,是义不容辞的职责。
施工阶段切实有效地做好监理控制工作,才能有效的发挥监理的高智能服务作用,实现质量、工期、投资、安全四控目标工程,使工程每一环节的投资控制在预期目标内,达到高效、经济的工程施工目的。
三、做好工程竣工结算阶段投资的事后控制
工程监理师在工程竣工结算阶段的投资事后控制中,應对承包商提交的竣工结算书进行审核,制工程审价报告,并进行财务审计,这是施工阶段进行投资控制的最重要环节。审核的具体内容包括:竣工结算是否符合合同条款、招投标文件,结算是否按定额和工程计量规则、造价主管部门的调价规定等进行编制。要根据合同、图纸、定额及工程预算书等,对工程变更、工程量增减、材料替换、甲方供应材料设备逐项审核,不重不漏,有疑问时,查看当时的监理日记,并进行现场校核。
在我国工程监理活动中,绝大多数业主在竣工验收以后,并不直接按照监理工程师审核认可的工程结算与承包商结算,而是将经过监理工程师审核的结算书再委托社会审计单位审计,这是不妥的。
(一)缺少法律依据。以监理审核并签署的工程结算作为业主向承包商结算的依据在我国是被法律认可的,项目法人不得擅自变更总监理工程师的指令。而社会审计单位与业主仅仅是合同委托关系,即业主委托其进行工程计算书的审核,其结算结果对业主与承包商的结算并无直接的约束力,是否以此结算完全取决于业主单方面的意愿,而缺少法律条文支持。
(二)舍近求远。建设监理是受业主的委托,监理单位对工程项目全程的实施进行的监督管理,建设监理工作是一项需要各种专业技术、经济、法律综合管理等多学科知识和技能的智力密集型服务工作。为此,国家建设部对社会监理单位的资质等级及相应条件和标准,对监理工程师的资格分别作出了相应的规定。这就要求监理人员具有控制投资、管理合同和信息,调解经济纠纷的能力,较强法制观念和合同管理意识。所以监理工程师对承包合同的理解和分寸把握以及工程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各种情况了解、责任是非关系的明确都是任何社会审计单位无法比拟的,社会审计单位单纯的依靠结算资料进行审核,其审核的标准性显然是要打折扣的。
综上所述,工程监理在对建设工程进行造价的控制过程是一项综合又全面的系统工作。监理方熟悉相关常用的措施方法,而作为一名监理工程师对施工阶段的情况进行具体的总结,并将结论运用于实践中,积极探索贯穿于设计阶段、招标阶段、施工阶段和竣工验收阶段的工程造价管理理论与实践方法,积极配合造价工程师全过程、全方位的工作,以达到合理确定并有效的控制造价,并由此对项目工程其它各方面都产生积极影响的监理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