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行检验是监理机构在施工单位自检的同时,按照有关规定、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约定对同一检验项目进行检测试验的活动。 平行检验是项目监理机构在施工阶段质量控制的重要工作之一,也是工程质量预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的重要依据之一。 一、平行检验的作用 (一)《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2013规定,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检验批、分项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单位(子单位)工程等的验收记录(检查评定结果)由施工单位填写,验收结论由监理(建设)单位填写。 (二)监理人员不应只根据施工单位自己的检查、验收情况填写验收结论,而应该在施工单位检查、验收的基础之上进行“平行检验”,这样的质量验收结论才更具有说服力。 (三)对于原材料、设备、构配件以及工程实体质量等,也应在见证取样或施工单位委托检验的基础上进行“平行检验”,以使检验、检测结论更加真实、可靠。 二、平行检验的要求 (一)项目监理机构根据工程特点、专业要求,以及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的约定,对施工质量进行平行检验。 工程类别不同、平行检验的范围和内容也不同。 (二)平行检验要符合工程特点、专业要求、行业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的约定。 (三)平行检验的项目、数量、频率和费用要符合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的约定。 三、平行检验的工作内容和方法 (一)平行检验的工作内容包括工程实体量测(检查、试验、检测)和各类进场材料的检验。 (二)平行检验的工作方法一般采用检查、量测、检测、试验的方法。 四、平行检验的实施步骤 (一)项目监理机构首先依据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编制符合工程特点的平行检验方案,方案中要明确平行检验的方法、范围、内容、频率等,并设计制作平行检验记录表格。 (二)负责平行检验工作的监理人员根据经审批的平行检验方案,对工程实体、原材料等进行平行检验,记录相关数据,分析平行检验结果、检测报告结论等。 (三)对平行检验中发现的不合格的实体质量,项目监理机构签发《监理通知单》,要求施工单位在限定的时间内整改完成并重新报验。 (四)对平行检验发现的不合格进场材料,项目监理机构要求施工单位限期撤出施工现场,不合格材料不得用于工程现场。 结语:以上就是监理机构进行平行检验的有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