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名称:×××项目拆除工程 编号:×××-监通-××号 致:×××施工单位(项目部) 内容: 根据我监理单位于××××年××月××日现场巡查,发现你单位在房屋拆除施工过程中存在以下违反安全文明施工规范的问题,现要求立即整改: 未严格执行湿法作业,拆除过程中未采取喷淋降尘措施,导致扬尘污染严重; 建筑垃圾及裸露土方未及时覆盖防尘网,未设置封闭式临时垃圾堆放点; 施工现场未配置雾炮机、洒水车等降尘设备,未落实扬尘监测措施。 依据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十条(扬尘污染控制);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13)第4.2.1条。 施工现场未按规范设置连续封闭围挡,局部区域围挡缺失或高度不足2.5米; 围挡外侧未张贴工程信息及安全警示标识,围挡破损未及时修复; 拆除区域临街面未安装喷淋降尘系统,围挡底部未设置防溢座。 依据规范: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三十条(封闭管理要求); 《建筑拆除工程安全技术规范》(JGJ147-2016)第5.0.3条。 未在施工区域周边显著位置公示拆除时间、工期及降噪措施; 未向周边居民、单位提前告知拆除计划,未设立群众监督电话; 拆除作业时间安排不合理,存在超时施工现象。 依据规范: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公告及安全措施); 《上海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或当地地方法规)。 建筑垃圾未及时清运,堆放超过容许可承载量; 出场车辆未冲洗,带泥上路污染周边道路; 未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及夜间警示灯,存在安全隐患。 收到本通知后3日内完成整改,并提交整改影像资料及书面回复; 加强施工过程管理,严格落实“六个百分百”扬尘防控要求; 重新编制文明施工专项方案报监理审批,组织施工人员安全教育交底。 逾期未整改或整改不合格,我单位将按程序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处理。 监理单位(盖章): 主送: 施工单位项目部
事由:房屋拆除工程安全文明施工问题整改要求
一、扬尘治理问题
二、封闭围挡问题
三、施工公示问题
四、其他安全文明施工问题
整改要求:
总监理工程师(签字):日期:××××年××月××日
抄送: 建设单位、安全监督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