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单位是工程项目五大参建单位之一,监理单位在工程项目现场设立项目监理机构,负责现场工程管理。 需要说明的是,不是所有的工程项目都必须有监理单位,具体内容可阅读文章《建设工程项目必须有监理单位吗?不一定》。 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组成由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组成,有的项目还设有总监理工程师代表。 本文梳理一下总监理工程师的任职条件、工作职责和变更要求。 一、任职条件 (一)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注册后取得《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和执业印章。 《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和执业印章要在有效期内。 (二)总监理工程师由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书面任命,《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如下图所示。《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监理单位公章。 1.根据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总监理工程师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对工程质量终身负责。 2.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现场检查的要求来看,总监理工程师是项目管理关键人员,对整个工程项目能否顺利进行起着关键作用,因此总监理工程师的个人劳动合同、社会保险证明、工资发放证明也是必须具备的资料。 二、工作职责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 50319-2013第3.2.1条规定,总监理工程师具有以下15项职责: (一)确定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及其岗位职责。 (二)组织编制监理规划,审批监理实施细则。 (三)根据工程进展及监理工作情况调配监理人员,检查监理人员工作。 (四)组织召开监理例会。 (五)组织审核分包单位资格。 (六)组织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 (七)审查工程开复工报审表,签发工程开工令、暂停令和复工令。 (八)组织检查施工单位现场质量、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建立及运行情况。 (九)组织审核施工单位的付款申请,签发工程款支付证书,组织审核竣工结算。 (十)组织审查和处理工程变更。 (十一)调解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的合同争议,处理工程索赔。 (十二)组织验收分部工程,组织审查单位工程质量检验资料。 (十三)审查施工单位的竣工申请,组织工程竣工预验收,组织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参与工程竣工验收。 (十四)参与或配合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十五)组织编写监理月报、监理工作总结,组织整理监理文件资料。 三、变更要求 (一)工程监理单位调换总监理工程师时,应征得建设单位书面同意。 (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 50319-2013第3.1.5条规定 1.一名注册监理工程师可担任一项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的总监理工程师。 2.当需要同时担任多项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的总监理工程师时,应经建设单位书面同意,且最多不得超过三项。 需要指出的是,最多担任不超三项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的监理工程师是规范要求,有地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不超两项,具体以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为准。 (三)总监理工程师变更对工程项目管理非常重要,对变更前和变更后的总监理工程师来说涉及到个人工程质量责任的划分,因此有的地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总监理工程师变更发布了具体文件规定。 1.首先由监理单位提出变更申请,写明变更的具体原因。经建设单位同意后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相关材料后进行公示,公示期结束后办理正式的变更手续。 2.至于总监理工程师变更情况是否在《施工许可证》上注明,以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具体要求为准。 (四)需要说明的是,变更后的总监工程师的任职条件,同本文第一节总监理工程师任职条件。 结语:以上就是总监理工程师的任职条件、工作职责、变更要求的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