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建设工程中,安全生产是重中之重。项目监理机构作为工程建设的重要参与方,承担着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理职责。那么,监理机构是如何通过一系列制度来履行这一职责的呢? 项目监理机构的内部安全培训及交底制度 项目监理机构组建后,公司将对项目监理机构全体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和工作交底;后续调整进入的监理人员,由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安全培训和交底。 编制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的制度 1.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编制监理规划,规划中关于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理工作内容由项目专职或兼职安全监理人员负责编制; 2.项目监理机构专职或兼职安全人员结合危险性较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编制监理实施细则,并经总监批准后实施。 会议制度体系 监理机构通过多种会议形式履行安全监管职责: 1.监理例会:由总监或总监代表主持,主要汇报上次监理例会决议事项的落实情况,对工程进度、质量、造价、材料设备、协调管理等情况交换意见,对工程中的安全防护和安全隐患问题进行重点分析,提出改进措施,并形成会议纪要发送各方,请各方参加主要人员审阅征求意见,无意见后,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字后发送各有关单位。 2.专题工地会议:针对安全专题,由总监或安全监理人员主持,参建单位相关各方与会议专题有关的负责人及专业人员应参加会议。项目监理机构做好会议纪录,整理会议纪要,经与会各方代表会签后,发送至参会有关各方。 3.内部会议:项目监理机构定期召开内部会议,会议内容包括业务学习、讨论工程上有关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理等问题(可与其他内部会议合并召开)。同时总监传达公司召开的总监会的主要精神。会议由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代表主持。会后形成会议纪要,注明会议时间、参加人员等。 监理人员巡视、检查、验收制度 1.项目监理机构按照监理实施细则对施工过程进行安全巡视检查,监理工程师原则上每天上午、下午分别不少于一次的巡视现场,每天的巡视情况记录在监理人员的日志中。项目监理机构应定期(或每周)组织专项安全检查及隐患排查,对排查出的隐患根据类型分级管理。 2.按照规定组织危险性较大工程验收,验收合格并经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及总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后,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 监理报告制度 1.项目监理机构在施工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理工作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要求施工单位暂停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项目监理机构应及时向主管部门提交《监理报告》。 2.在危险性较大工程巡视检查过程中,项目监理机构发现施工单位未按照专项施工方案施工的,应当要求其进行整改;情节严重的,应当要求其暂停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项目监理机构应当及时报告建设单位和工程所在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月报和日志 监理月报制度: 项目监理机构于每月25日开始编制项目的监理月报,监理月报的内容要符合工程的实际情况,要符合公司关于监理月报的内容要求。 监理月报由总监组织人员编写,编写完成后总监审批签字,于次月5日前交送建设单位和监理公司。 监理人员的日志填写制度: 监理人员每天要记录当日的主要活动情况,例如巡视、旁站或参加会议,对每次活动的情况都要做简要的记录,巡视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问题或隐患,现场指令或汇报给领导处理等。危险性较大工程施工实施专项巡视检查,并单独形成日志。总监每月或定期对监理工程师的日记本进行查阅、签字。 监理资料管理制度 编制监理资料管理细则,对建设单位提供的文件资料、施工单位报审报验的施工资料和项目监理机构形成的监理文件资料进行管理。对规范、规程以外的文件,业主明确要求保留的,应专门收集、建立台账。 公司对项目监理机构的考核制度 公司每季度对项目监理机构的监理工作进行考核。考核的内容按公司的安全质量手册、程序文件以及公司对项目监理机构的考核所规定的内容。 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项目监理机构应由总监理工程师写出工作总结,对项目监理机构的整体工作进行总的评估。 通过以上制度的建立和执行,项目监理机构能够有效地履行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理职责,为工程建设筑牢安全防线。只有将每一项制度落到实处,才能真正做到防患于未然,确保工程安全顺利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