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四.旁站监理基本程序 1、项目监理部在工程开工前应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制定旁站监理方案并报公司审批,明确旁站的范围和内容。 2、施工单位根据项目监理部制定的施工旁站监理方案,在需要实施旁站监理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进行施工前的24小时,应当通知项目监理部,项目监理部按通知时间安排监理人员实施旁站监理。 3、旁站监理人员应当认真履行职责,在实施旁站监理时发现施工方有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行为的,有权责令施工方立即整改;发现其施工活动已经或者可能危及工程质量的,应及时向监理工程师或总监报告,由总监下达局部暂停施工指令或采取其他应急措施。 4、旁站监理人员应如实准确地做好旁站监理记录,凡旁站监理人员和施工方质检人员未在旁站监理记录之上签字的,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五.旁站监理控制要点 1、高边坡及深坑基础开挖和支护 (1)工程施工前,有关人员应熟悉地质资料、设计图纸及周围环境,审查施工单位的水平及竖向施工放线是否正确,开挖过程中监理工程师要随时对基坑的开挖尺寸、水平标高和边坡坡度进行检查,随时注意基坑的变化。土方开挖应分层分段进行,边开挖边支护,上层土体边坡达到强度后,方可进行下层土体的开挖。 (2)严格控制基坑边坡坡度,人工铲除修整坡面,尽量减少边坡超挖和扰动边坡土体,机械挖土后留30cm采采用人工修土至设计标高。 (3)土方开挖的顺序、方法应遵循“开槽支撑,先撑后挖,分层开挖,严禁超挖’’的原则,减少开挖过程中土体的扰动范围。基坑开挖过程中,采取措施防止碰撞支护结构挠动基底原状土。当发生异常时,立即停止挖土,立即查清原因和采取措施,方可继续挖土。当基坑土质与地质报告或施工方案不一致时,应及时调整边坡坡度,必要时采取降水或支护措施,以防止基坑塌方。开挖出来的土方,应及时运走或堆放在基坑外塌方影响范围以外。 (4)基坑开挖完成后,应提醒建设单位尽快组织有关部门进行验槽,及早开始地下结构工程的施工,严禁基坑长时问暴露。基坑回填前,支护层不能破坏,特别是坡脚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