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五、监理旁站程序: 1、监理处在正式开工前,将施工监理旁站方案上报建设办审批。2、承包人在实行旁站项目工序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专业监理工程师。 3、专业监理工程师在接到承包人书面通知后,安排监理旁站人员按照该旁站方案实施监理旁站。 4、监理旁站工作结束后,监理旁站人员及时填写监理旁站记录。 5、工程部位(工序)施工质量满足设计及规范要求后,专业监理工程师在相应的承包人报检验资料上签字,同意承包人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六、施工旁站监理人员职责: 1、在驻地监理工程师或专业监理工程师领导下执行现场监理旁站工作。 2、熟悉施工图纸和设计文件,掌握施工规范、操作规程和验收标准,对施工关键工序施工中执行施工方案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检查,督促承包人按施工技术规范和批准的施工工艺进行施工,及时发现和处理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 3、检查承包人现场质检人员到岗、特殊工种人员持证上岗、以及施工机械、检测器具、技术质量文件等准备情况是否满足工程质量和进度的需要。并督促检查施工作业现场管理人员坚守现场指导施工。 4、核查现场原材料、构配件、设备等的质量出厂证明和复检报告等,并在施工现场监督承包人进行检验或委托具有资格的第三方进行复验。对已经抽样检验、准予用于工程的材料、半成品在施工中进行认真的目测检查或抽样复验,如有疑问,立即报告驻地监理工程师或专业监理工程师处理。 5、在对工程重要部位和关键工序进行监理旁站过程中,发现承包人有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及施工规范、合同文件的行为,有权责令承包人立即整改,发现其施工活动已经或者可能危及工程质量及工程安全问题或隐患时,应及时向驻地监理工程师或专业监理工程师报告。 6、对承包人的各种抽检频率,取样方式及试验过程进行跟踪检查,对承包人自检人员的现场试件或试块取样进行监督。 7、认真做好监理旁站记录和监理日记,及时向项目监理机构提交完整、准确的监理旁站资料。 8、认真复核施工单位填报的各种质量检测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