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二、 监理旁站范围和目标 1、旁站监理范围:房屋建筑工程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薄弱环节。基础工程方面:土方回填、混凝土浇筑;主体结构:梁柱节点钢筋隐蔽过程、混凝土浇筑、钢结构安装; 2、监理旁站目标 所有隐蔽工程承建合同规定的质量目标。 三、监理内容及旁站人员职责 1、核查承包单位的质量保证和质量管理体系,并督促实施。 2、核查承包单位施工现场人员配备、职责与分工的落实情况。 3、督促各专职质量检查人员的到位情况。 4、检查承包单位质量管理制度是否健全。 5、旁站监理人员应对需要实施旁站监理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进行现场跟班监督,及时发现和处理旁站监理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如实准确地做好旁站监理记录。 6、旁站监理人员实施旁站监理时,发现施工企业有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行为的,有权责令施工企业立即整改,发现其施工活动已经或者可能危及工程质量的,应及时向监理工程师或总监理工程师报告,由总监理工程师下达局部暂停施工指令或者采取其他应急措施。 7、设置质量控制点并对工序活动中的重要部位或薄弱环节进行预控。 8、总监理工程师应对施工现场有目的地进行巡视检查和旁站,应在巡视过程中发现和及时纠正施工中的不符合要求所发生的问题。 四、旁站监理程序 1、施工企业根据监理企业制定的旁站监理方案,在需要实施旁站监理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进行施工前24小时,应当书面通知监理企业驻工地的项目监理机构。 2、收到通知后,由专业监理工程师对该部位进行验收,验收合格方可同意施工,并安排监理人员旁站监理。 3、旁站监理人员应当认真履行职责,应及时发现和处理旁站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 4、施工企业取样人员在施工现场进行试块制作时,旁站监理人员必须在旁见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