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旁站内容 (1)检查施工单位现场质检人员、施工员到岗情况、特殊工种人员持证上岗以及施工机械、建筑材料准备情况。 (2)现场跟班监督已批准施工方案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执行情况,规范施工、安全、文明生产。 (3)旁站监理人员应对巡视内容进行检查和落实,及时指出发现的问题或隐患。 (4)旁站监理员发现问题及时要求承包人改正,并向监理工程师汇报;承包人应对监理在旁站过程中指出的问题立即进行纠正。否则,监理有权现场口头暂停承包人该部位的施工,并事后以书面形式确认。 (5)在旁站记录中应在施工情况中真实、及时、准确、全面反映关键部位或关键工序的施工过程情况,试验与检验情况,设备材料的使用情况,质量保证体系运行情况等,若因停工,停工原因及如何处理,旁站过程中监理人员发出的指令,施工单位提出的问题及监理人员的回复,各方面对旁站监理人员的指示都应记录在旁站记录中。 (6)对需要旁站监理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隐蔽工程,没有旁站监理记录的,监理工程师将不在相应文件上签字。 记录填写 1、监理巡视后,应将巡视的主要过程、发现的问题、处理意见和处理结果等如实记录巡视记录上。当天未处理的,应在处理后及时补记。巡视中对需要抽检的材料、项目,应及时安排落实并检查施工单位的自检资料。 2、旁站监理人员必须认真填写本管理办法规定格式的旁站监理记录,字迹整齐,填写齐全。 3、旁站记录中记载的问题必须有处理经过和处理结果。 4、旁站记录中涉及业主、承包人或其他监理人员时,应写全名和职务。 目录 一、工程概况 二、适用范围 ............ 八、巡视、旁站监理守则 九、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