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1.1 为提高在建项目的工程质量,保证入伙项目的公共区域品质、规范工程质量检查方法,特制订本细则。 1.2 对于在建项目,主要采用现场实测方法进行工程质量检查,用实测数据分析评估工程质量状况,持续提升工程质量水平,对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情况做全面检查,同时针对重大质量、安全问题作专项扣分,及时预警并处理重大风险。 对于入伙项目(含入伙前半年内、已入伙半年以内),采用实测观感相结合的方法,针对公共区域工程品质全面检查评估,并对重大品质问题作专项扣分。 1.3 统一工程质量评估的组织、方法和流程。 二、适用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集团公司开发的所有在建工程和已入伙半年以内工程的质量评估检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