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本定额的材料包括施工中消耗的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周转材料和其他材料。凡能计量的材料、成品、半成品,均按品种、规格逐一列出数量,对于用量少、低值易耗的零星材料未一一列出,均包括在其他材料费内。材料消耗量包括净用量和损耗量。本定额中已包括材料、成品、半成品的场内运输损耗和施工操作损耗。混凝土、砌筑砂浆、抹灰砂浆及各种胶泥等半成品消耗量以体积“m3”表示,其配合比是按现行规范规定计算的。实际配合比含量与定额不符时,除“配合比定额”说明中允许换算者外,均不得换算。设计要求采用的品种、强度等级与定额列项不同时,可以换算。基础土方、沟槽、基坑开挖深度,按基础垫层(含地基处理垫层)底标高至设计室外地坪标高确定。交付施工场地标高与设计室外地坪标高不同时,应按交付施工场地标高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