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安装工程 地下室及塔楼施工图纸范围内给排水、电气工程(含防雷接地)、弱电工程预留预埋、天燃气报警系统管路及点位、电梯工程预留、预埋等。安装工程承包范围如下: 1 强电工程 1.1 配电箱 乙方负责安装除高低压配电设施外的所有配电箱、控制箱,户内弱电箱空箱(包含盖板在内)、箱内电源线及插座安装。 1.2 用电器具 建筑物内需安装的灯具(含地下室、井道等公共区域)、开关(含地下室、井道等公共区域)、插座(含地下室、井道等公共区域))、接线盒、排气扇等。 1.3 配管 施工图纸范围内所有的配管至室外第一个检查井(检查井由总坪施工单位负责施工),按精装修图纸施工至精装修点位。 1.4 配线 施工图纸范围内低压配电柜出线至每一个用电设备终端的管线敷设(含一类灯具和灯具的接地线)内所有的配管配线、接通电源、配合设备调试,并预留所有电源,按精装修图纸施工至精装修点位。 2 弱电工程 施工图纸范围内所有的配管、接线盒安装(至室外第一个检查井,暗敷线管管内穿引线),按精装修图纸施工至精装修点位。 3给排水工程 3.1 生活给水系统(不含直饮水系统) 室外有设置给水阀门井的,以室外第一个给水阀门井(含阀门井)为界;给水管道直接接入建筑物的,以建筑物外墙以外1.5米处为界。乙方负责从室外第一个阀门(含阀门井及阀门)至室内及室内的生活用水给水系统管道、埋管、垫层、基础、设备、管件、阀门、水表、用水器具(洁具除外)、金属水箱、相关预留预埋件等工程的施工,按精装修图纸施工至精装修点位,不含变频生活给水设备和消防给水系统、总坪给水。 3.2 排水系统 以室外第一个排水检查井为界。乙方负责从室外第一个排水检查井至室内及室内的全部排水系统管道、埋管、垫层、基础、设备、管件、阀门、排水器具(洁具除外)、相关预留预埋件等,按精装修图纸施工至精装修点位。 4 防雷工程 施工图中全部防雷接地工程,含金属门窗栏杆及全部金属管道设备的跨接接地预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