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为了使投标人更好地了解政府工程建设的特殊风险,特作出如下说明: 一、政府工程一般采用经评审的的低价法, 各投标单位应根据企业自身情况,理性报价,不要低于成本。 二、政府工程实施专业化管理,对拖延工期等违约行为,将严格执行合同有关处罚条款。 三、政府工程的变更、签证程序有严格规定,不要企图通过设计变更、签证或其它方式达到增加造价的目的。 四、政府工程属公共设施,对质量要求非常严格,严格按照设计图纸、验收规范、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等验收,决不允许降低质量标准及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