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2.2招标文件的答疑 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若有疑问应以书面形式(包括手写、打印、印刷、电报、电传、传真或电子邮件,下同)通知招标人。招标人只对××年12月10日12时前收到的投标人要求答疑的问题予以答复。 2.2.2招标人的答疑不指明问题的来源,将在××年12月15日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同时报招标管理机构备案。请投标人于××年12月15日前到招标人处领取《招标文件答疑》。 2.2.3招标文件的补充和修改 2.2.3.1在距投标截止时间的5天前的任何时候,招标人可发书面补充通知修改招标文件内容。 若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5天内补充通知,则将按第2.3.3.2款的规定酌情推迟投标截止时间,以保证投标人有合理时间修编投标文件。 2.2.3.2上述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将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同时报招标投标管理机构备案。投标人在每一次收到补充通知后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补充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