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承包范围: ①按发包人提供的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招标答疑文件、全套施工图纸、设计说明及补充说明,承包本工程地基与基础(含基坑支护)、地下结构层、主体结构、建筑装饰装修、建筑屋面、建筑给水(含消防)、建筑排水(含排污)、建筑电气(含防雷)、通风与空调、30米塑胶直跑道运动场、玩沙池、游泳池、围墙、绿化、园内道路广场、停车场、挡土墙及水电工程、节能等项目工程及完成上述永久工程所需的附属临时工程项目施工。 ②施工总承包管理配合服务:即对发包人另外发包或发包人与承包人联合招标的其它专业工程以及发包人直接供应的材料设备实施总承包管理、协调、配合服务,总承包管理、协调、配合服务费按专业工程中标价的1%计算,总承包服务费纳入支付的专业工程包括:1、(二次)装修工程;2、电梯工程;3、弱电工程;4、空调工程(中央或多联机空调)。除上述4个专业工程外,其余由发包人另行发包的专业工程,总承包单位须配合服务(配合服务的内容详见合同约定),总承包服务费由各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综合考虑,发包人不另行支付,也不能以任何理由向各专业工程承包人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