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本项细化为:在本合同段开工建设前,进场施工便道由发包人指定(满足车辆出入条件,保证其能正常通行),承包人改建和维护,工程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如因工程的需要须承包人另外修建施工便道的,报经发包人批准后,由承包人负责完成全部工作,工程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其工程费用按以下确定:工程数量由发包人、代建方、监理人、承包人共同现场实际签认,其单价采用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有适用或类似子目的单价;若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无适用或类似子目的单价,套用2008《公路工程预算定额》及其配套文件编制细目单价,由监理人确定变更工作的单价,并报发包人批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