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本次招标范围为/的建设项目投资人。中标后,投资人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它相关法律和政策规定组建并在项目所在地注册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对项目的筹划、资金筹措、建设实施、运营管理、债务偿还和资产管理等全过程负责,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其中:资金筹措、债务偿还等,中标人承担连带责任),并在特许权协议规定的特许经营期满后(无论债务偿还完毕与否),按照特许权协议的约定将公路(含土地使用权)、公路附属设施及相关资料无偿移交给/人民政府指定的机构。 投标人应为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原建设部)颁发的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的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