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评标委员会可通过招标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以书面形式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澄清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补充部分,澄清文件中的内容如与投标文件中的内容有不一致之处,以澄清文件为准,时间在后的澄清文件其效力优先于其前的澄清文件。对通过符合性检查的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部分进行详细评审,先开技术标,后开商务标,最后开报价部分,报价单独密封包装,商务标中不得出现报价内容。商务标得分、技术标得分和投标报价得分相加为投标人的总得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