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建筑工程造价按用途分类包括:标底价格、投标价格、中标价格、直接发包价格、合同价格和竣工结算价格。《招标投标法》没有规定招标必须设有标底,但也没有禁止设置标底,相反,对“设有标底的”,还提出了“必须保密”和评标“应当参考标底”的要求。所以标底价格是法律许可的,也是我国工程界习惯使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