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超过施工合同中进度问题条款所规定期限的,或因承包人违约被发包人解除合同的,或在工程完工后1年内承包人未能提交经发包人审查合格的竣工验收档案及竣工结算资料的,发包人将承包人列入不诚信企业名单,自列入名单之日起2年内不再接受承包人参加投标,并将提请市或区的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限制其参加投标的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