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招标人应对工程现场及其周围环境进行现场考察,以获取那些需自己负责的有关投标准备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和信息。考察现场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招标人不统一组织本招标工程现场考察,各投标人自行安排。经招标人允许和事先安排,投标人及其代表方能进入现场进行考察。在投标截止日期前,只要投标人的理由是合理的且招标人认为是必要的,招标人可允许投标人申请对现场进行追加考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