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本须知明确规定,投标人及其代表不得让招标人为现场考察担负任何责任。投标人及其代表必须自行承担那些进入现场后,由于自身的行为等原因所造成的人身伤害(不管是否致命)、财产损失或损坏的后果和责任。经招标人允许和事先安排,投标人及其代表方能进入现场进行考察。在投标截止日期前,只要投标人的理由是合理的且招标人认为是必要的,招标人可允许投标人申请对现场进行追加考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