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a、土建部分取费标准:安全文明施工费为24.084%;税金为3.397%;职工教育经费按0.5%;养老保险按3.5%;其它规费按6.3%;调整人工工资价为62元/工日。 b、安装部分取费标准:安全文明施工费为25.512%;;税金为3.397%;职工教育经费按0.5%;养老保险按3.5%;其它规费按6.3%;调整人工工资价为62元/工日。 c、装饰部分取费标准:安全文明施工费为26.472%;;税金为3.397%;职工教育经费按0.5%;养老保险按3.5%;其它规费按6.3%;调整人工工资价为62元/工日。 3.2.3 本工程采用固定合同总价。合同实施期间主要材料价格不因市场价格变化而变化。因招标人提出的设计变更或工程量增减可以调整合同总造价,工程量以业主方及监理签证为准,并按以下方法执行:①由于设计变更引起原有工程量清单项目增减的执行原有的综合单价;②由于设计变更引起新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增加的,按评定的合理定价的计价方式计算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