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在国际经济交往中,需要有统一的游戏规则进行规范,其中包括国际公约、国际规则、国际惯例和合同范本等。菲迪克条款是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简称菲迪克)编制的适用于建设工程总承包的合同范本,包括合同通用条件和合同专用条件编写指南两部分,已被国际同业包括承包商、雇主(建设方)和金融组织广泛接受,成为国际承包工程普遍遵循的游戏规则。我国的涉外工程(包括对外承包工程和对外发包工程)已经越来越普遍地选用菲迪克合同通用条件作为总承包合同的通用条件,我国建设部制定的建设工程示范文本也越来越倾向于与菲迪克条款接轨,逐步完成菲迪克条款的属地化工作,我国对菲迪克条款的了解自改革开放以来在纵深两个方面都有发展。因此,在此基础上深入研究菲迪克条款的原理及其应用前景的条件已经日益成熟。菲迪克条款先后有过多种版本,最初菲迪克根据建设工程所属行业的不同编制不同的施工总承包合同文本,曾出版过《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和《电气与机械工程合同条件》两种分别适用于土木工程和电气与机械工程施工总承包的合同范本。于1995年又编制了《设计建造与交钥匙工程合同条件》,适用于各个行业的交钥匙总承包工程。在编写上述版本的过程中,菲迪克认为总承包形式的不同是决定承包商责任范围大小的根本动因,而承包商责任范围的大小又是决定建设方与承包商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基本因素,因此于1999年,菲迪克制定了根据不同的总承包形式编制的适用于各个行业的统一的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范本。包括适用于由建设方或其代表负责工程设计,承包商按上述设计进行施工总承包的《施工合同条件》、适用于由承包商负责电气和(或)机械设备供货和建筑工程的设计和施工的《生产设备和设计—施工合同条件》和适用于交钥匙总承包的《设计采购施工(EPC)/交钥匙工程合同条件》以及适用于小工程的《简明合同格式》。当前国际上所指的菲迪克条款一般指的是菲迪克于1999年编制上述四种合同范本,尤其是前三种合同范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