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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项目结算中不平衡报价,该不该调?如何判定?

摘要:本文围绕工程项目结算时不平衡报价这一关键问题展开深入探讨。首先阐述了不平衡报价的概念、产生原因及表现形式,接着分析了在结算阶段发现不平衡报价时面临的争议焦点,包括合同约定、公平原则等方面的考量。随后从法律法规、项目实际情况等多维度探讨了是否可以对其做出调整的判定依据,并结合具体案例展示不同情形下的处理方式,最后提出了应对不平衡报价的预防与管理建议,旨在为工程项目结算中合理处理不平衡报价问题提供有益参考。

一、引言


在工程项目招投标及实施过程中,不平衡报价是一种较为常见的现象。它是投标人基于对项目的预期、风险评估以及获取更大利益的考量,在不改变投标总价的前提下,对各分项工程的报价进行有策略的调整,使得某些分项报价偏高,某些分项报价偏低。当工程项目进入结算阶段,若发现存在不平衡报价,就会引发各方关于是否应进行调整以及如何调整的诸多争议。合理判断并妥善处理不平衡报价问题,对于维护项目各方的合法权益、保证项目造价的合理性以及整个工程建设行业的健康发展都有着重要意义。

二、不平衡报价的概述

(一)概念


不平衡报价是指投标人在投标总价基本确定的情况下,通过调整内部各个子项的报价,以期在不提高总价的条件下,既不影响中标,又能在结算时获取额外收益的一种报价策略。例如,对于预计工程量会增加的分项工程报高价,而对于预计工程量会减少或者变更可能性小的分项工程报低价。

(二)产生原因


  1. 信息不对称
    投标人往往比招标人更了解工程建设市场的实际价格波动情况、自身施工成本以及某些特定施工工艺的难易程度等信息,利用这种信息差来进行不平衡报价,以谋求优势。比如在一些专业性较强的安装工程中,投标人清楚某新型设备的采购底价,便可以通过调整相关分项报价来布局。

  2. 获取更大利润动机
    企业参与工程项目投标的根本目的之一是获取利润,通过不平衡报价,在中标后根据实际情况,利用工程量变化、变更等机会,提高结算价款,从而实现比常规报价更高的利润水平。

  3. 风险应对策略
    投标人会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进行预估,如物价上涨、施工条件变化等。对于受这些风险影响较大的分项报高价,以降低自身风险,而对于相对稳定、风险小的分项适当降低报价。

(三)表现形式


  1. 时间不平衡报价
    投标人根据对工程进度款支付时间的预期来调整报价。比如将前期施工的分项工程报价提高,使得前期能获得较多的工程进度款,缓解资金压力,后期施工的分项工程则相应报低。例如在一个大型建筑工程中,基础工程部分报价偏高,而装饰装修部分报价偏低。

  2. 数量不平衡报价
    这是最为常见的一种,依据对工程量增减的预测来报价。像预计土方开挖量会因地质勘察误差等原因增加,就对土方开挖分项报高价;预计混凝土结构中的某些小型构件工程量会减少,便对其报低价。

三、工程项目结算时不平衡报价的争议焦点

(一)合同约定的明确性


许多工程项目合同中对于不平衡报价是否可以调整并没有清晰明确的规定。有的合同只是笼统提及按投标报价进行结算,未考虑到不平衡报价这种特殊情况;而有的合同虽然有关于价格调整的条款,但对于因不平衡报价导致的问题界定模糊,这就使得在结算阶段,双方对于能否调整报价各执一词,难以达成共识。
例如,某市政道路工程合同中只写了 “工程价款按中标总价结合实际完成工程量结算”,当发现部分分项存在明显不平衡报价且工程量发生变化时,发包方认为应调整,承包方则以合同未明确禁止不平衡报价为由拒绝调整。

(二)公平原则的考量


一方面,从发包方角度来看,如果不对不平衡报价进行调整,当工程量出现较大变化等情况时,可能会导致发包方支付远超合理预期的价款,这对发包方显然是不公平的。比如在一个桥梁工程中,投标方对桥梁基础部分故意报低价,对上部结构报高价,施工过程中基础部分因地质条件变化工程量大幅增加,若按原报价结算,发包方成本将大幅上升。
另一方面,承包方可能认为,只要投标符合程序且未违反相关强制性规定,不平衡报价是一种合理的策略,是基于对项目风险和收益的权衡,若随意调整,损害了其通过合理投标策略获取利润的权益,也不符合公平原则。

(三)对项目整体造价和质量的影响


若允许对不平衡报价随意调整,可能会打乱承包方原本的成本控制和利润预期,承包方可能会通过降低施工质量等方式来弥补利润损失,影响项目整体质量。而如果不调整,不合理的高价分项和低价分项持续存在,会使得项目整体造价失去合理性,不利于造价管理和项目效益的实现。

四、工程项目结算时能否对不平衡报价做出调整的判定依据

(一)法律法规层面


我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旨在维护招投标活动的公平、公正、公开以及合法合规性。虽然没有直接针对不平衡报价调整的具体条文,但强调了投标文件应实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报价应当合理等原则。如果不平衡报价被认定为违反了这些基本的招投标原则,例如通过恶意压低或抬高价格来扰乱市场秩序,影响了公平竞争,那么在结算时就有理由对其进行调整。
同时,一些地方也出台了关于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的规定,对于不平衡报价在一定情形下的处理有相应指引,如规定当不平衡报价偏差超过一定比例且对工程造价有重大影响时,可在结算时进行合理调整。

(二)合同条款依据


  1. 明确约定调整情况
    如果合同中明确规定了对于不平衡报价的识别标准以及调整方式,比如约定当分项报价与正常市场价格偏差超过一定百分比,且该分项工程量变化超过约定幅度时,应当在结算时对报价进行调整,那么就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执行。例如某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写明 “若某分项工程投标报价与同期同类工程平均报价相比,上下浮动超过 20%,且该分项工程量增减幅度超过 15%,结算时需对该分项报价重新核定”,这种情况下就可依据此条款操作。

  2. 默示条款与公平原则的适用
    即使合同没有直接提及不平衡报价调整,但根据合同的默示条款以及公平原则,当不平衡报价的存在导致合同履行出现明显不公平的结果,严重影响一方利益时,也可以通过协商或者法律途径争取对报价进行合理调整。比如发包方能够证明因不平衡报价导致工程价款远远超出合理范围,且承包方在投标时有利用信息不对称等不当手段的嫌疑,可主张调整。

(三)项目实际情况考量


  1. 工程量变化情况
    当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某些分项工程的实际工程量与招标时的预计工程量出现了较大偏差,且这种偏差是投标方在投标时能够合理预见或者应当预见的,同时该分项存在不平衡报价情况,那么就可以考虑对其报价进行调整。例如在一个水利工程中,原招标预计的渠道衬砌工程量为 1000 立方米,投标方对该分项报低价,实际施工时因设计变更增加到 2000 立方米,这种情况下对衬砌分项报价进行调整是合理的。

  2. 变更情况
    如果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了大量变更,而承包方在投标时利用不平衡报价对可能变更的分项进行了不合理定价,导致变更后结算价款出现不合理波动,也可以对相关报价进行调整。比如在一个厂房建设工程中,原设计的屋面防水做法为普通卷材防水,投标方对其报低价,施工过程中变更为更高级的防水工艺,若按原报价结算,明显不符合实际成本情况,此时可调整报价。

五、工程项目结算时不平衡报价调整的案例分析

(一)案例一:某住宅建设项目


该项目在招标时,投标方对土方工程分项报了较低价格,对室内精装修分项报了较高价格。在施工过程中,由于地质条件比勘察报告显示的更为复杂,土方工程量大幅增加,而室内精装修部分因发包方调整装修风格,工程量有所减少。
合同中约定 “若分项工程实际工程量与招标工程量偏差超过 10%,且对工程造价有实质性影响的,可对该分项报价进行调整”。结算时,发包方根据合同条款要求对土方工程和室内精装修工程的报价进行调整。经造价咨询单位核算,按照市场合理价格重新核定了这两个分项的单价,最终调整了结算价款,使得项目造价更趋于合理,双方经过协商后认可了调整后的结果。

(二)案例二:某市政桥梁工程


投标方在投标时对桥梁下部结构的混凝土工程报高价,对桥梁附属设施(如栏杆、路灯等)报低价。施工过程中,混凝土工程基本按原设计施工,工程量变化不大,而桥梁附属设施部分因城市规划调整,增加了很多装饰性元素,工程量大幅增加。
合同中对于不平衡报价调整没有明确规定,但发包方认为按照公平原则,若按原报价结算,将支付不合理的高价,严重损害自身利益。于是发包方通过法律途径主张调整报价,法院在审理过程中综合考虑了投标方的报价策略、市场正常价格水平以及项目实际情况,判定对桥梁附属设施部分的报价进行适当调整,参照市场同类工程价格重新确定单价,以保障项目造价的公平合理。

六、工程项目中不平衡报价的预防与管理建议

(一)招标人层面


  1. 加强招标文件编制
    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对不平衡报价的限制条款,规定合理的报价偏离范围以及相应的处罚措施,要求投标人提供详细的报价分析表,说明各分项报价的依据和合理性,便于招标人在评标阶段更好地识别不平衡报价。

  2. 完善评标机制
    建立专业的评标团队,不仅要有造价专业人员,还要有工程技术、项目管理等方面的专家,从多个角度对投标报价进行评审。采用合理的评标方法,如综合评估法,对报价合理性进行重点打分,对于存在明显不平衡报价且无法合理说明的投标文件予以扣分甚至否决。

  3. 严格合同管理
    在合同中清晰约定不平衡报价的调整规则,明确在何种情况下可以调整、如何调整等内容,避免后期结算时产生争议。

(二)投标人层面


  1. 遵循诚信原则
    虽然不平衡报价是一种常见策略,但应在合法合规、符合职业道德的范围内使用,避免恶意抬高或压低价格,确保报价总体上是基于合理的成本和风险评估,能够真实反映项目实施的预期费用。

  2. 充分评估风险
    在进行不平衡报价前,要全面深入地评估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工程量变化、变更、市场价格波动等风险,确保所采用的不平衡报价策略不会给自己带来过大的风险,也不会因不合理报价引发后期结算纠纷。

七、结论


工程项目在进行结算时发现不平衡报价是否可以对其做出调整是一个复杂且涉及多方面因素的问题。需要综合考虑法律法规、合同约定、项目实际情况等诸多要素,通过合理判定来决定是否调整以及如何调整,以维护项目各方的公平权益,保证项目造价的合理性和工程质量。同时,无论是招标人还是投标人,都应当重视对不平衡报价的预防与管理,从源头上减少因不平衡报价引发的结算争议,促进工程项目建设的顺利进行和行业的健康发展。

在未来的工程实践中,随着建设市场的不断发展以及法律法规的进一步完善,对于不平衡报价的处理也将更加规范、科学,各方应持续关注并积极适应相关变化,更好地应对工程项目结算中的这一关键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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