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纸与清单不符时,施工应优先按照实际施工的图纸进行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出现清单项目特征描述与施工图纸不一致的情况,双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条款执行。 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13)的规定,工程量清单和图纸都属于施工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在发生清单项目特征描述与图纸不一致的情况时,首先应判断合同价款对应的承包内容是清单项目还是施工图纸。 1. 若合同价款对应的承包内容是施工图纸,且图纸没有变化,则不应调整合同价款。 2. 若合同价款对应的承包内容是清单项目,一旦出现清单项目特征描述缺漏与图纸不符的情形,即承包内容发生变化,就需要调整合同价款。 具体调整方法如下:若施工合同中约定了工程量清单和图纸的解释顺序,应按照约定的顺序进行处理。例如,若约定图纸的解释顺序优先于工程量清单,则实际施工应按照图纸进行;若约定工程量清单的解释顺序优先于图纸,而实际施工是按照图纸进行的,则视同发包人对工程内容作出了变更,此时应当按照变更估价的原则重新确定综合单价。若施工合同中未约定清单和图纸的解释顺序,在清单项目特征描述和图纸对某个分部分项工程不一致时,当事人可以协商达成补充协议,或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一般情况下,当实际情况与合同条款出现不一致时,双方应根据实际施工的项目特征重新确定综合单价,并调整合同价款。 总之,在图纸与清单不符的情况下,施工应优先按照实际施工的图纸进行,并根据合同约定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调整。同时,双方应及时沟通协商,避免因未能及时主张权利而导致可能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