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建设工程领域,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GB/T 50500 - 2024)签订合同后,若出现清单漏项问题,依据最新版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该标准自2025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对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各个环节进行了规范和细化,为解决清单漏项的结算问题提供了重要依据 。 一、明确漏项责任归属 1. 单价合同:在单价合同模式下,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的完整性和准确性由招标人负责。这意味着若出现清单漏项情况,责任在于招标人。例如,某建筑工程采用单价合同,在施工过程中发现基础工程部分的钢筋绑扎项目在清单中遗漏,但该项目确实属于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工作内容,此时招标人需对漏项负责。 2. 总价合同:总价合同中,通常情况下,投标人(承包人)需对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如某项目采用总价合同,承包人在投标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施工图纸中的所有工作内容并完成清单编制,若后续发现清单存在漏项,一般由承包人自行承担相应风险 。不过,如果合同另有约定,应按照合同约定来确定责任归属。 二、漏项结算的具体方式 1. 有类似项目单价的情况:当清单漏项时,若合同中有类似项目的综合单价,可参照类似项目单价进行调整计算。比如在一个装修工程中,清单漏项的墙面特殊造型装饰,与合同中已有的普通墙面装饰项目在施工工艺、材料使用等方面有一定相似性,此时可以参考普通墙面装饰项目的单价,结合特殊造型装饰的差异进行适当调整,以此确定漏项项目的结算单价 。 2. 无类似项目单价的情况:若合同中没有类似项目单价,可按照当地现行的计价规范和定额,结合市场价格信息来确定综合单价。确定人工、材料、机械台班等费用,再根据管理费、利润的取费标准计算出综合单价。以某市政道路工程为例,清单漏项的新型排水管道铺设项目,由于市场上该类管道应用时间不长,合同中无类似单价,此时就需要依据当地市政工程计价定额,查询相应的人工、材料、机械台班消耗标准,结合当前市场上新型排水管道及相关辅材的价格,以及当地规定的管理费和利润取费费率,计算出该漏项项目的综合单价 。也可由双方共同委托有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进行价格评估,以确定漏项部分的工程造价。 3. 合同约定优先原则:若合同中对清单漏项的结算方式有明确约定,应优先按照合同约定执行。即使存在上述通用的结算方法,但合同约定具有优先效力。例如合同约定,对于清单漏项项目,无论是否有类似项目单价,均按照固定的价格加成方式进行结算,那么就需遵循此约定 。 三、结算流程及证据留存 1. 及时通知与核实:承包人一旦发现清单漏项,应在合同约定时间内及时向发包人提出书面报告。报告中要详细说明漏项的具体内容、对工程造价的影响预估等。发包人收到报告后,应及时进行核实。比如在某工业厂房建设项目中,承包人在基础施工阶段发现土方开挖清单漏项,立即向发包人提交书面报告,详细阐述漏项土方的位置、预估工程量以及对后续施工进度和造价的影响,发包人在收到报告后的规定时间内组织人员进行现场核实 。 2. 协商与签订补充协议:双方就漏项部分的计价方式进行协商,达成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将漏项部分的工程内容、造价等明确写入协议中,作为原合同的补充,双方按照补充协议执行。在协商过程中,双方应充分沟通,依据合同约定、计价规范以及实际工程情况确定合理的结算方式 。 3. 证据留存:在整个处理过程中,承包人要注意保留好相关证据,如发现漏项的记录、与发包人沟通的文件、计价依据(包括施工图纸、当地计价规范、市场价格信息等)、协商过程中的会议纪要等,以备后续可能出现的纠纷时使用 。 在《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GB/T 50500 - 2024)下,处理清单漏项结算问题需严格遵循标准要求和合同约定,明确责任,合理确定结算方式,并做好各个环节的流程管理和证据留存工作,以保障发承包双方的合法权益,确保工程建设的顺利推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