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建设工程造价的合理确定是各投资主体、施工企业、建设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共同关注的要点,工程的结算审核是合理确定工程造价的必要程序及重要手段,是反映项目最终实际发生的投资。通过对工程的结算进行全面、系统的检查和复核,及时揭露所存在的错误和问题,使之更加合理地确定工程造价,达到有效地控制工程造价,保证项目目标管理的最终实现。 关键词: 单件性 多次性 组合性 多样性 复杂性 审核 整体性 工程量计算 计价 组价 签证 客观性 真实性 合理性 有效性 1 工程造价的特点: 1.1 计价的单件性 不同的建筑工程有其不同的专门用途,其组成的单元工程有其不同的结构、造型和装饰,不同的面积及体积,不同的部位又有其不同的内在功能,建设时要采用不同的工艺设备和建筑材料。即便是用途相同的建设工程,技术水平、建筑等级和建筑标准也有差别。建设工程还必须在结构、造型等方面适应工程所在地气候、地质、地震、水文等自然条件,适应当地的风俗习惯。这就使建设工程的实物形态千差万别。再加上不同地区构成投资费用的各种价值要素的差异,最终导致建设工程造价的千差万别。因此,对于建设工程就不能像对工业产品那样按品种、规格、质量成批地定价,只能通过特殊的程序, 按照工程所在地区、工程相关专业选用不同的消耗量定额、费用定额。所以该特点特点决定了每项工程都必须单独计算造价。 1.2 计价的多次性、组合性 工程计价对应不同的阶段需要多次进行,因此对于同一个工程,便有了投资估算、概算造价、修正概算造价、预算造价、合同价、结算价、决算价。一个建设项目是一个综合体,可按单项工程、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单元)工程等不同层次分解为许多有内在联系的组成部分。建设项目的组合性决定了工程计价的逐步组合过程。我们在造价计算过程中,是依照分部分项工程造价-单位工程造价-单项工程造价-建筑项目总造价这个组合过程进行的。 1.3 计价方法的多样性、复杂性 工程造价多次性计价有各不相同的计价依据,对造价的精度也各不相同,这就决定了计价方法的多样性特征。计算概预算造价的方法有单价法和实物法等。计算投资估算的方法有设备系数法、生产能力指数法等。 由于影响造价的因素种类繁多,决定了工程计价依据的复杂性。 1.4 计价的有效性 不同的时期,同一工程项目其造价不同。因为随着时间的推移,工程造价依据在不断更新、调整,其造价也要需在一定时间段内进行变更、调整。 2 一般来说,工程造价结算审核是造价咨询企业以发包方提交的工程竣工资料为依据,对承包方编制的工程结算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进行全面的审查,所以工程竣工资料的真实、完整、合法性直接关系到审核工程价款的正确与否。这里所说的工程造价结算审核,也可以是发包方对承包方编制的工程结算报审资料或竣工结算后造价咨询机构做出的结算审核报告进行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的全面审查。 工程造价审核中,在确定工程造价时,首先应该坚持以现行的计价规范规则为依据,按照施工合同和招投标文件的规定,根据竣工图、竣工资料(包含隐蔽验收记录、验槽记录、设备材料验收单等)、结合现场签证和设计变更等进行审核,审核的内容如下几点,但不限于以下: 2.1 资料的审核 目前的工程结算审计处于工程竣工阶段,除跟踪审计外大多属于事后审计,现场只有成型后的外观,所有隐蔽情况只能靠业主及施工方提供的资料来显示,对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可靠性的甄别就显得尤为重要。 接受委托时应与委托单位进行详细的书面的资料交接,结算审核应提供并审核的资料有: (1)完整的施工图、竣工图; (2)招标文件、招标答疑、补充文件; (3)投标文件、施工合同和补充协议; (4)图纸会审记录、施工组织设计、会议纪要; (5)业主指定或自供的设备、材料型号、品牌; (6)设计变更单、工程联系单及现场签证单; (7)地基验槽记录、工程隐蔽记录、施工日志; (8)桩基检测报告与验收记录; (9)其他与工程造价有关的所有资料。 在审核以上资料时必须甄别: (一)是否为经过业主签字、盖章确认的送审资料,以确定其资料的可靠性,任何施工方送审的资料及补充资料均是无效资料,应经过业主认可后转交咨询公司; (二)是否为原件(原始资料),以推断其资料的真实性; (三)所有的资料是否编号连续、有明确的时间标注,以判断其资料的有效性。在甑别以上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可靠性的同时还应对资料存在的问题进行质疑,并以书面联系函的形式要求业主回复及提供补充资料。 2.2 合同的审核 施工合同审核是工程结算审核的重要内容,也是降低工程成本、提高经济效益的有效途径。施工合同条款的字斟句酌对项目结算造价的增加与否起着关键作用,施工合同中约定了合同价款的模式(即总价包干与综合单价包干两种模式)、工程结算方式、工期要求、质量标准、索赔与反索赔的条件等等。 对于合同为总价包干模式而言,结算时要弄清包干的内容具体有哪些,是否都按合同约定全部完成,针对现场实际情况,尤其是装修部分一定要到现场进行踏勘及实地测量与统计,对于未完成的项目一定要给予核减,核减项目不只是核减直接费,以直接费为基数按费率计算的间接费、税金等也应同比例核减。对于合同为综合单价包干模式的工程,工程量为据实结算,审核前一定要重新按合同约定的结算方式,根据行业相关规定与规则进行工程量计算,做到准备充分、心中有数,计算时切忌按图计算,一定要结合现场实际施工情况,同时在计算式处标注计算依据,以便与施工单位核对时方便查找,做到有理有据。对于施工合同中对工期与质量标准有约定的,应征得业主同意,按合同约定对工期与质量标准进行奖惩。 2.3 招投标文件的审核 在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招标是一种要约邀请,如果你投了标,表明你对招标项目有兴趣,你就要响应要约邀请中的条件,也就要满足要约邀请中的规定,也即招标文件对投标方有一些特殊要求,那么投标方既然要投标而最终又中了标,那一定对招标要求有一些承诺,这些要求与承诺是作为我们最终结算时对造价是否增减的重要审核依据,尤其是招标文件中对措施费的报价方式的明确规定,审核时要重点关注,合同外增加费用是否要调整与其对应的措施费。 2.4 设计变更的审核 施工图是工程项目招标的依据和工程施工的基础,在施工过程中根据现场实际情况难免会发生变更。设计变更有原设计单位出具设计变更通知单和修改图纸,设计、校审人员签字并加盖公章,并经建设单位、监理工程师(若有)审查签字同意的设计变更才算有效变更,重大的设计变更应经原审批部门审批,否则不应列入结算。施工中承包人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承包人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发包人直接损失的,由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所以在审核变更单时,要留意变更的主体是谁,为什么要变更,是否引起了造价的变化,同时要注意变更的时间和费用减少的变更单,有的变更单从时间上可以判断是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生的变更,此种变更所引起的费用增减应反应在合同中,而不是在施工过程中,如为总价包干项目则不应调整造价;有些变更单并不引起造价增加,只是一些方案的细化与说明,审核时一定要前后推敲,仔细核对原施工图及其说明;有些变更单是引起造价减少的项目,施工方在送审时不会主张,我们专业工程师要拿出有力的依据来说服施工方,从而准确确定设计变更部分的造价。 设计变更的价款计算方法合同中一般会约定:合同中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单价或总价的按合同已有的价格或参照类似价格,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单价或总价的,由承包人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在审核过程中,对合同中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单价或总价的按合同已有的价格或参照类似价格的子目,一定要注意对于费率下浮或总价下浮的工程,在结算时要特别注意变更或新增项目也应按此同等比例下浮后作为变更增加的造价。对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单价或总价的,由承包人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在审核时重点关注价格的套取是否与合同约定一致,取费标准也应与原投标文件即商务标中的费率一致,如果有下浮或让利的也应按同等比例下浮后作为变更增加的造价。 2.5 现场签证的审核 现场签证是在施工过程中额外发生的一些事件,它反映了施工过程中的实际情况,但不一定都会引起造价的增加。审核过程中要注意签证单上签字单位是否齐全,签字人是否为施工合同中约定的各方负责人,如果不是或是有多个负责人签字,就应提出质疑,要求业主确认是否均为有效文件。尤其对签字为“情况属实”的签证单,只能说明事实存在,但要分清是谁的责任引起的签证事项,是否要增加造价,该增加多少都要重点审核。另外,以实物量形式进行签证的,应按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或单位估价表)计算,列入直接费,如以“元”的形式进行签证的,不应列入直接费,只能计取税金,另有说明的除外。 结算审核不能只是对图纸和工程变更的计算审核,还要深入现场,细致认真的核对,确保工程结算的质量。造价人员要掌握工程动态,了解工程是否按图纸和工程变更施工,是否有的洽商没有施工,是否有已经去掉的部分未做变更通知,是否有在变更的基础上又发生了变化。如发现问题,出现疑问逐一到现场核实。 现场签证往往是承发包双方争议最多也是容易出问题的地方。对于现场签证的审核应遵循三个原则:首先是客观性原则,不仅要审查有无承发包双方的签字与意见,而且要审查签字与意见的真实性;其次是整体性原则,应把签证事项放入整个工程的大环境中加以考虑,避免工程量的重复计算;第三是全面性原则,不仅要审查签证事项发生的真实性,而且要审查签证事项发生数量的真实性。 2.6 工程量的审核 工程量是一切费用计算的基础,工程量的真实性对工程造价的影响很大,因此工程造价审核的重点首先放在工程量的审核上。实施审核时,应在熟练掌握工程量计算规则的基础上熟悉施工图纸,全面了解工程变更签证。审核工程量时应审查有无多计或者重复计算,计算单位是否一致,是否按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等 2.7 材料的审核。 对材料进行审核时主要审查有无价格不实,主要材料和特殊材料的定额用量是否按图纸和定额标准计算,是否提高材料损耗率等。对那些可以据实调整的材料直接审查施工企业的原始票据,特别对装饰材料要加强审核力度。对施工期限较长的工程,材料价格浮动较大,审核是否根据施工合同规定的材料价格确认办法结算。 2.8 定额套用的审核。 首先,审核定额的选用是否正确、合理。其次,审核定额的使用过程是否严谨,有无错套定额现象。套用定额分为直接套用与换算套用。对直接套用的审核,审查套用定额有无就高不就低或多套定额的问题;对换算套用要审查是否按规定进行换算及换算方法是否合理、正确。最后审查是否存在忽略定额综合解释,不根据说明换算系数等情况。 2.9 措施项目、其他项目费的审核。 该部分审核重点是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是否经相关部门现场考评及文明工地评定,对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费要有现场签证,垂直运输机械费要考虑机械使用时间是否在施工合同规定的时间等。 2.10 取费的审核。 取费是按照企业资质及取费类别、工程类别确定的,进行审核时应首先熟悉施工合同、协议、工程类别核定;其次应仔细研究费用定额及相关取费文件,并结合实际情况加以审查,对适用不同费用政策的同一工程,应按分别计算相应费用;最后审核建筑工程费用的计算过程,重点是审核各项费用在计算时所确定的基数,特别注意在结算审核时要考虑合同约定的关于质量、工期的奖罚条件是否具备,是否存在质量、工期索赔与反索赔,税金费率套用是否正确等。 2.11 变更项目价格审核。 工程单价,尤其是变更项目的单价应按照以下原则计取:第一、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第二、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第三、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承包人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 2.12 甲供材的审核。 首先,审核甲供材进工程结算的价格,按预算价计入工程造价。其次,审核甲供材扣除,甲供材一般按预算价扣除。甲供材的市场价与预算价的差额由甲方自行解决,在扣除过程中乙方可以计取甲供材的保管费。如果承包方领用数量多于理论数量的,则多领部分应按市场价退还。最后审核甲供材税金,应当注意将甲供材的税金,作为工程总造价的一部分,然后再按上述方法在税后扣除。 2.13 附属工程、追加工程的审核。 这部分结算核减率往往比主体工程要高,主要是现行招投标,只注重了项目承建人主体工程的招投标,却忽视了项目附属工程、追加工程的招投标。因此审核过程要更加认真,审核重点在工程量真实性的确认、材料设备价格、定额套用、取费标准是否合理及是否要优惠让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