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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清单实施大半年,这些"灵魂拷问"你遇到过吗?

2024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GB/T 50500-2024)(以下简称“24清单”)实施以来,从业者们都在摸着石头过河。而作为标准的践行者,造价工程师们在项目一线遇到了一些"看起来明白,做起来纠结"的操作细节。

 

接下来,就让我们聊聊几个让人挠头的具体问题——说不定你也遇到过?欢迎来对号入座!

 


Q1

市场化的理想与"套定额"的现实,怎么解决?

 

24清单倡导市场化计价,鼓励投标人自主报价、通过竞争形成价格。可现实中,政府投资、国有投资项目编招标限价,不用定额、不用信息价,心中忐忑;全按定额来,又担心与市场化精神不够匹配。

 

更微妙的是,24清单要求"工程造价根据投标单价和工程量计算确定",强调承包人自主报价。可审计一来,“你这个单价怎么比定额高这么多?”“材料价为什么不按信息价?”“措施费取费没依据?”——审计的标尺往往还是定额和信息价。

 

有些项目虽然招标文件写市场化计价,限价编制时却仍以定额为底、信息价为锚,再微调个下浮率。

 

Q2

图纸都画不全,总价包干怎么包?

 

24清单明确总价合同应包括“按招标文件规定完成合同图纸及合同规范要求的合同工程所需的全部费用”——依据是图纸,可现实中图纸往往画不全。

 

墙面节点只写:详见专业设计,电梯参数标:厂家深化,幕墙系统来一句:二次设计确定……这些待定、深化的内容,招标时根本没有详细图纸,却要求投标人报总价包干。

 

  • 对施工方而言:图纸深度不够,投标期往往只有20天甚至更短,根本等不到专业设计完成,只能按常规做法估一个价。进场后专业设计单位出了图纸,做法和费用远超预期,这算清单缺陷?还是投标人考虑不足?

 

  • 对业主方而言:本想通过总价包干锁死投资,避免后期追加。可一旦深化设计导致费用大增,施工方必然索赔或变更,总价包干形同虚设,投资失控风险反而更大。更棘手的是,招标阶段业主自己也看不清完整造价,等到深化图纸出来,已骑虎难下。

 

因此,建议发包人根据招标图纸的设计深度、工程的技术难度以及潜在的计价风险,事先判断是否具备总价包干的条件,而非盲目套用总价模式。

 

Q3

钢筋清单按构件拆分,标准有了,执行呢?

 

24清单把钢筋工程按构件类型细分——柱钢筋、梁钢筋、板钢筋、墙钢筋、楼梯钢筋、二次结构钢筋……各自独立列项。编制方的初衷是便于成本分析和过程管控,可标准执行以来,不少项目还是"老办法"——按钢筋种类和规格区分,不拆构件。

 

为什么会这样?业界的反馈很实在:"分那么细,编清单多费工夫,投标报价时柱梁板墙的钢筋单价其实也差不多,最后结算还得拆开来核对,增加争议。"更现实的是,设计变更时钢筋量调整,按构件拆分要逐个子目修改,工作量翻倍;而按规格合并,一个调整就搞定。

 

因此实际中,不少项目招标文件编限价、做投标时,钢筋还是按“现浇构件钢筋Φ10以内、Φ20以内”这种大类列项。

 

Q4

如果过程结算全面推行,双方的顾虑如何解?

 

标准要求过程结算额度不低于80%,方向很明确。可现实中,真正推行过程结算的项目还不算多,大部分还是按月报量、按节点付款,但不算正式结算,竣工后还得重新算总账。

 

我们不妨设想一下:如果过程结算全面推行了,

 

  • 从施工单位角度看,其投入大量人力做过程结算,竣工时审计一句“不认可”全推翻,或者要求重新复核、扣减核减,那之前的确认岂不是作废?更头疼的是,如果过程结算资料甲方签字了,但审计说“签字不代表最终认可”,这过程结算的法律效力到底在哪里?

 

  • 从业主角度来看,如果过程结算确认了,后面发现当时算错了、量给多了,还能不能纠正?审计会不会认定我们“失控”,追究管理责任?还有,过程结算需要双方高频对接、及时确认,我们的项目管理力量是否能跟上?如果施工单位报量不实,当时没审出来,后面是不是只能认栽?

 

Q5

物价调整规则细了,双方的账怎么算清?

 

对施工方而言:24清单对工期延误时的物价调整规定得很细——发包人原因取高价,承包人原因取低价。这听起来公平,可实际操作中,原因归属太难界定了。一个项目拖了半年,里面可能有疫情停工、环保检查、图纸变更、甲供材迟到、我们施工方组织不力……各种因素搅在一起,这原因归属怎么分?

 

如果简单归因给某一方,必然不服,扯皮到最后还是协商解决,规则形同虚设。而且,市场价格波动的证据怎么固定?我们拿的询价单、采购合同,甲方怎么判断真实性?信息价和市场价脱节的时候,以谁为准?如果认高价,甲方觉得亏;认低价,施工方血本无归——这中间的度,怎么拿捏?

 

对业主方而言:工期延误往往是多方因素叠加,真要分析清楚责任比例,工作量巨大。而且,如果认定是业主原因导致延误,要按高价结算,那项目投资控制怎么做?更现实的是,施工单位报的市场价格水分有多大?可以怎么核实?如果严格按信息价,又可能脱离市场实际。如果工期延误是双方都有责任,物价调整怎么分段计算?规则里没有明确,实操中只能协商,协商不成又成扯皮。

 

双方共同的困惑:物价调整规则的初衷是好的,但原因归属的认定机制、市场价格的证据标准、双方责任的分摊方法都是关键问题。如果这些问题缺乏专业、客观的过程介入与责任界定,细化的规则反而可能成为新的争议源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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