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建设工程造价纠纷”是指工程建设当事人因对工程招标文件、合同约定、变更签证、计价依据执行、造价调整调整等不同认识引起的造价纠纷。当然,具体涉及造价纠纷时多会是多种原因在现实生活中,往往是多种纠纷类型糅合在一起,需要认真思索、分析和对待。 [实例1-1-1]一幢五层酒店式宾馆,施工队全部装修完后半年多,业主既不验收也不付工程款。施工队将业主告到法院,经办法院委托对其进行工程造价的司法鉴定。现场察看中,发现各房间沿纵墙都有一道长裂缝,不少套房中,卫生间顶棚的石膏板有脱落,此外,宾馆走道上不少灯箱的透光片有翘曲。施工队负责人认为:该酒店是由原来一座厂房车间改建的,非但未进行基础的补强,以增加承载力,而且还沿综墙局部加了一层,从而导致地基的不均匀沉降,影响到各房间发生纵向开裂。卫生间顶棚石膏板部门脱落是由于设计图中卫生间的通风管道部通畅,卫生间内湿度太大而造成的。关于走道上的灯箱,由于采用发热的白炽光源,且灯箱又是全封闭的,灯箱内部温度高无法散热,在温差作用下导致透光片翘曲。施工队负责人表示:对这些毛病他们同意全部进行维修,但要求业主在全部维修好后,一个月内支付全部的工程款。然而,业主却坚持说是施工质量有问题。 分析:本案例为典型的造价纠纷与质量纠纷结合的案例。在大量的工程造价纠纷中,几乎都会遇到施工质量的问题。开发商经常说的一句话是:“这些不合格的部位也要我们全额付费吗?”发生这些质量问题,多半是一些未请监理的工程或家庭装修项目,也有个别项目是由于监理单位未能很好地负起监督责任造成的。碰到此类问题对于不太严重的一些质量问题只能按合格工程进行工程计费,留给原、被告双方在法院庭审时,对工程造价的打折进行协商、调解,最后双方达成一致的意见。对于严重的工程质量问题,双方相持不下时,只能暂时中断工程造价纠纷的处理工作,等待工程质量鉴定报告和修复意见出来后,再做工程造价的纠纷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