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1、工程的招标文件,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我单位经考察现场和研究上述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合同条款、技术规范、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及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愿以人民币(大写)叁佰柒拾万元(RMB:¥3700000.00元)的投标报价并按上述图纸、合同条款、技术规范和工程量清单的条件要求承包上述工程的施工、竣工并承担任何质量缺陷保修责任。 2、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果有的话),及有关附件,我方完全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的权力。 3、我方承认投标函附录是我方投标函的组成部分。 4、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在合同协议书中规定的开工日期开始施工,并在合同协议书中规定的预计竣工日期完成和交付全部工程,即在 2010 年 12月 30 日开工,于2011年 8 月 2日竣工,共计 210 日历天内竣工并移交全部工程。 5、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按照规定提交上述总价 5 %的银行保函或上述总价5 %的由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企业出具的履约担保书作为履约但保,共同地和分别地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