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针对我国工程招投标中出现的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不完善;招投标各方操作不规范;现行的评标机制、评标办法在技术层面上还有待改进等问题。论文提出;要从完善我国相应的制度、法规入手,形成统一、明确、合理、严密、可行的招投标规范体系。论文讨论了招投标各参与主体的行为,提出要规范政府、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评标机构、建筑企业的行为,建立相应的约束、规范机制。论文结合现行的综合评标法,探讨了进一步改进评标方法的科学合理性,建议实行无标底招标,建立新的投标企业评价模型。 论文还通过案例分析,从实践上分析了现行招投标活动不规范的原因、表现,并提出了一些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