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2.招标的工程项目应当具备的条件 (1)概算已获批准。 (2)建设项目已经正式列入国家、部门或地方的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 (3)建设用地的征用工作已经完成。 (4)有能够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 (5)建设资金和主要建筑材料、设备的来源已经落实。 (6)已经建设项目所在地规划部门批准,施工现场“三通一平”已经完成或一并列入施工招标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