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主要变化: 1.取消“设计加以利用”的说法。可以利用(不论设计是否明确利用)的建筑空间都计算建筑面积 2.取消“有永久性顶盖”的面积计算规定。有盖无盖不作为计算建筑面积的必备条件,如错层阳台、架空走廊、室外楼梯等。 3.不再区分单层与多层建筑,其建筑面积计算规则统一进行规定 4.原层高修订为结构层高 5.增加“维护设施”的概念。如:栏杆、栏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