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塔吊代管的安全与经济价值
摘要:针对塔吊事故频繁,大部分塔吊业主是个体的现象,提出代管的观点,以及代管的条件、方式,并进行可行性分析。
关键词:塔吊事故代管近年来,随着城市建设的发展,高层建筑物越来越多。在塔吊、升降机的使用量不断增多的同时,重大事故频频发生,给人民的生命财产带来重大损失,造成严重的社会不良影响。建设部和有关政府部门因此十分重视,多次下发各种紧急通知、专项治理文件。但既便如此,因起重机械引发的安全问题仍居高不下。据不完全统计,我国塔吊近几年事故率呈上升趋势:1999年3.90‰,2000年4.20‰,2001年4.75‰,2002年5.3‰……经调查分析,使用管理混乱是事故频发的重要根源之一。
以本市(包含三县两区)为例,充斥于施工现场的大小塔吊有500台左右,而大部分塔吊所有权是属于个体的。这些塔吊基本存在以下问题:
一、先天不足
留下隐患建筑业的发展促进了塔吊行业的发展,由于生产厂家过多,市场竞争激烈,一些企业为了扩大市场份额,以牺牲质量而极力降低成本,不按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进行设计制造,随意降低产品性能、安全系数,偷工减料,使塔吊尤其是中小型塔吊市场严重背离价值规律。而塔吊购置者由于缺乏必要的专业知识,一味追求价格低廉,不认真考虑产品质量和生产条件,致使这些劣质塔吊在施工现场泛滥成灾。
二、使用管理混乱
人员素质低莠由于塔吊业主是个体,没有固定的管理人员和维护保养人员,使塔吊得不到足够的应有的维护保养,带故障运行相当普遍,各机构和结构寿命缩短迅速,造成突发事故增多。其次,施工管理人员、操作人员安全意识薄弱,专业技术技能差,在起重作业中很难正确应对随时变化的现场情况,违章作业、野蛮作业时有发生,同时又缺少必要的有效的监督检查机制,使事故的发生成为必然,不发生事故反而成为了偶然。如本市某镇,近两年连续发生几起塔吊基础不稳、倒塌、料斗坠落等事故,部分还造成了人员伤亡。究其原因,均是由于塔吊本身质量低劣,必要的安全装置失灵失效甚至没有,以及违章作业、野蛮施工,而管理上拆装作业没有施工方案,安全管理松懈、不到位,存在侥幸心理。
存在问题,就要解决问题,那么有什么样的行之有效的方法呢?这些塔吊的分散性使有关政府职能部门或机构的监督管理心有余而力不足。因此,我们认为在塔吊使用市场上,应存在某种模式使塔吊尽可能的集中,才能便于管理,才能使塔吊的安全隐患尽可能的减少。
这里我们提出了“代管”这一模式。
所谓代管,顾名思义就是代理管理,与体育界的经纪人公司负责运动员的转会、工资谈判等模式差不多。那么实施代管的机构应具备什么条件,代管有哪些方式,是否可行呢?我们来作进一步的阐述。
一、综合上述塔吊存在的问题,很明显代管机构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备完善的设备管理制度、有效的监督检查机制。
2.拥有专业的管理人员、专业的维护保养人员和操作人员。
3.具有有效的塔吊拆装资质。
4.具有可靠、可行的员工培训制度。
二、代管有两种基本方式
1.塔吊业主将塔吊完全交于代管机构使用、管理,每年向代管机构收取协定的费用。
2.塔吊业主不将塔吊交于代管机构,只在使用时请代管机构管理,每项工程由代管机构向塔吊业主收取协定的费用。
三、代管的可行性分析
以本集团公司下属租赁公司为例。租赁公司目前状况是:
1.塔吊拥有量严重不足:仅有3台QT80塔吊,1台QT40塔吊。因此不仅无法满足集团公司所建工程对塔吊的需求,更不用说对外拓展业务了。
2.资金匮乏,无力购置所需设备,从而阻滞了企业的发展,并逐渐在市场竞争中失去竞争力。
3.有一整套设备管理制度,有专业的管理部门、管理人员、维护保养人员及操作人员,有本市最高级的拆装资质,完全具备代管的条件。但由于塔吊拥有量不足,存在“巧妇难为无米之炊”的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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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以租赁公司为代管机构,按代管的两种基本方式代管部分塔吊,不仅塔吊的机械状况与技术性能得到了充分的保障,塔吊业主也无需为塔吊是否会发生事故担忧,政府职能部门对塔吊的监管也集多点于一点,更能行之有效的实施了。而对于租赁公司而言,也摆脱了资金不足、设备不足的困境,拥有了参与市场竞争的资本与能力。
因此,我们认为对塔吊实施代管,无论在安全上,还是在经济上,完全能产生一个“双赢”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