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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消防用水量计算内容

施工消防用水量计算公式如下:

  1. 施工现场一次灭火用水量应等于同时使用的水枪数量和每支水枪平均用水量的乘积。大多数情况下消防队第一出动力量到达火场时,常出两支(19mm)水枪扑救初起(期)火灾。每支水枪的平均出水量为5L/s。故此施工现场内消防用水量的起点流量不应立小于10L/s。
  2. 详细计算公式请看下方内容:
    消防用水量 (L/S) = 10+ 2×5 = 20L/S
    其中:式中10L/s为最小流量;5L/s为两只水枪的工作流量。

式子中的10L/s是根据水枪充实水柱长度(m)应大于10m,则流量为10L/s(即喷嘴直径为19mm左右时,流量为10L/s)。式子中的5L/s是根据一般建筑、构筑物布置情况,两只水枪的水枪充实水柱长度应大于20m,故每支水枪最小流量为5L/s(即喷嘴直径为50mm左右时,流量为5L/s)。

施工临时网路需要用管径为48×3.5mm的钢管。工地临时网路需用管径容易计算,但还需要考虑如管网中水流速度、管网造价、管理维修等因素。供水管径不宜过大或过小,过大造成浪费,过小则不能满足水灭火的要求。工地临时网路需用管径是根据管网造价、管理维修等因素来确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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