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三级安全教育是指公司、项目部、班组对新进场人员应进行安全教育,并经考试合格后上岗。
2、对采用新工艺、新设备、新技术、新材料和调换工作岗位的操作人员,应进行新技术操作岗位的安全教育,并填写《变换工种人员安全教育登记记录表》,培训不合格不得上岗。
3、所有特种作业人员要经过教育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4、施工现场用电设备在5台以上或总熔量在50KW以上,应编制临时用电方案。
5、钢管脚手架架体高度超过周围防雷覆盖范围时或无防雷覆盖区,应设置避雷装置。
6、安全技术措施要针对工程特点、施工方法、劳力组织和作业环境等情况,按施工部位列出施工的危险点,对照各危险点制定具体的防护措施和安全作业注意事项,并对各种防护设施的用料计划一并纳入施工组织设计。
7、模板安装完毕后要履行验收手续,确认无误方可浇筑,梁板底模构件要留置拆模指导试块。
8、通道口防护棚要双层防护,层间隔距离为50cm-60cm。
9、施工现场供电线路中性点直接接地的线路必须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保护零线需采用双色线。
10、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11、必须开展班前安全活动,并做好班前安全活动记录。
12、施工现场用电设备在5台以上或总熔量在50KW以上,应编制临时用电方案。
13、项目要给职工要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14、工程观感质量评价分为好、一般、差三个等级。质量评价为差的项目,应进行返修。
15、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中的"综合验收结论"由验收组共同商定后,由建设单位填写。
16.检验批的检查评定记录及检查评定结果应由施工单位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填写。
17、根据质量对建筑工程的影响,检验可分为一般项目和主控项目两类以区别其重要性。
18、对于工程质量进行过程控制的原则主要通过以下三种检验形式来体现即:进场验收、工序检查、交接检验。
19、施工单位的施工技术交底,应分为各施工阶段交底,并办理交底人和被交底人签字手续。
20、建筑物的垂直.、标高、全高等的测量工作,应按主体结构每层测量一次,工程竣工时测量一次。
21、安装工程隐蔽工程的重要或特殊部位验收工作,除应有建设、监理和施工单位的专业技术负责人、专业质检员及专业工长外设计单位也要共同验收签证。
22、不同工种、工序交叉时,前一工序的质量必须通过交接检验得到确认,并形成记录,表明以前各工序质量可以保证。
23、建筑工程的施工质量验收可划分为四个层次进行,即: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检验批。
24、模板分项工程可分为模板安装和模板拆除检验批。
25、单位(子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记录表的质量评价及综合结论栏由建设(监理)单位填写
26、建筑物竣工或在施工过程中发现沉降异常时,施工单位应及时填报相关数据,报设计单位做出结论。
27、隐蔽工程验收记录表中的检查内容由施工单位在自检合格后填写,报监理(建设)单位组织有关单位共同验收。
28、质量事故处理记录主要包括:质量事故报告、处理方案、实施记录。
29、管道(设备)强度、严密性试验记录表若作为主要功能抽查记录,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必须参加并签字。
30、水箱的灌水试验应满水24小时后观察,不渗不漏为合格。
31、评定结构构件的混凝土强度应采用标准试件的混凝土强度,即按标准方法制作的边长为150MM的标准尺寸的立方体试件,在标准养护至28d龄期时按标准试验方法测得的混凝土立方体抗压强度。
32、建筑工程质量验收应划分为单位(子单位)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和检验批。
33、砌筑砂浆的配合比应采用重量比。
34、所谓返工就是对不合格的工程部位采取推倒重来的重新制作、重施工等措施。
35、钢筋在加工过程中,发生脆断、焊接性能不良和机械性能显著不正常的,以及进口钢筋,还必须做化学成分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