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给排水工程的安全防护措施有哪些?为保证建筑中水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和中水的正常使用,除了应确保中水回用水质符合卫生学方面的要求外,在中水系统敷设和使用过程中还应采取以下一些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
1、中水管道严禁与生活饮用水给水管道相接,包括通过倒流防止器或防污隔断闽连接,以免误用和污染生活饮用水。
2、室内中水管道宜明装敷设,有要求时也可敷设在管井、吊顶内。不宜暗装于搞体和楼面内,以便于检查维修。
3、中水贮存池(箱)内的自来水补水管庇采取自来水防污染措施,补水管出水口应高于中水贮存池(箱)内溢流水位,其间距小得小于2.5倍管径。严禁采用淹没式浮球阀补水。
4、中水管道与生活饮用水给水管道、排水管道平行埋没时,水平净距不小于o.5m;交叉埋设时,小水管道应设在生活饮用水给水管道下面,排水管道k面,其净距不小于o.15m。中水管道与其他专业管道的间距应技GB 50015—2003《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中给水管道要求执行。
5、中水贮存池(箱)的溢流管、泄主管不得直接与下水道连接,应采用间接排水的隔断措施,以防止下水道污染中水水质。溢流管和排气管应设网罩防止蚊虫进人。
6、中水管道应采取下列防止误接、误用、误饮的措施:
7、中水管道外壁应涂浅绿色标志,以严格与其他管道相区别。
8、水池(箱)、阀门、水表及给水栓、取水u均应有明显的“中水”标志。
9、公共场所及绿色的中水取水口应设带锁装置。车库中用于冲洗地面和洗车用的中水龙头也应上锁或明示不得饮用。
10、工程验收时应逐段进行检查,防止误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