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合 同
定义
1.1在合同(如下文所定义的)中,下文定义的措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要求外,应具有本款赋予的含义:
1.1.1文件
1.1.1.1“合同”指本合同条件(第一与第二部分)、雇主的要求、投标书、承包商的建议书、资料表、中标函、合同协议书(如已签订)以及其他明确列入中标函或合同协议书(如已签订)中的此类进一步的文件。
1.1.1.2“雇主的要求"指合同中包括的对工作范围、标准、设计准则(如有时)和进度计划的说明,以及根据合同对其所作的任何变更和修正。
1.1.1.3“标书”指承包商为了工程间雇主提出并为中标函接受的报价书。
1.1.1.4“投标书附录”指包括在投标书中已填写完的附录。
1.1.1.5“承包商的建议书”指包含在合同中、随投标书一同递交的初步设计。
1.1.1.6“资料表”指包含在合同中、与投标书一同递交的信息与数据。
1.1.1.7“支付计划表”指第1.4款中所指的计划表(如有时)
1.1.1.8“中标函”指雇主对投标书的正式接受函。
1.1.1.9“合同协议书”指第1.5款中所述的合同协议书(如有时)
1.1.2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