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1. 首页
  2. 合同知识
  3. 内容

建设合同违约责任有哪些?

建设合同违约责任

  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是指由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通常包括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

  依《合同法》第280条规定,勘察人、设计人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包括:

  1、继续完善或完成合同约定的义务。在发生上述违约行为后,双方当事人应当重新约定勘察、设计完成和提交的时间,勘察人、设计人仍然应当继续完善或完成勘察设计任务,而不得拒绝完成工作任务。

  2、减收或免收勘察、设计费。在发生上述违约行为后,勘察人、设计人应当根据违约程度大小,减收或者免收勘察、设计费用。

  3、赔偿损失。在因勘察人、设计人的违约行为造成发包人经济损失的情况下,勘察人、设计人除了减收或者免收勘察费、设计费以外,还应当赔偿发包人的经济损失。

相关文章

回到顶部
请复制以下网址分享
建设合同违约责任有哪些?
https://m.gc5.com/gczs/htzs/1017922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