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资格审查是指招标人对资格预审申请人或投标人的经营资格、专业资质、财务状况、 技术能力、管理能力、业绩、信誉等方面评估审查,以判定其是否具有参与项目投标和履行合同的资格及能力。 2023-07-14
-
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2.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3.招标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编制的招标公告、资格审查文件以及招标文件等为特定投标人“量身定做”。 2023-07-14
-
33.投标人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3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等的供应商协同参加采购活动。35.投标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36.投标人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采购活动或放弃成交。37.同一人或几个利害关系人携带两个以上投标人资料参与资格审查、领取招标资料等。 2023-07-14
-
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资格预审公告和招标公告应当载明哪些内容?解析根据《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规定,应当载明以下内容:(一)招标项目名称、内容、范围、规模、资金来源;(二)投标资格能力要求,以及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2023-07-14
-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招标人终止招标的,应当及时发布公告,或者以书面形式通知被邀请的或者已经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已经发售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或者已经收取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应当及时退还所收取的资格预审文件 2023-07-14
-
某建设单位有个工程项目需要发包,请问未达到必须招标规模的项目,是否必须走政府采购程序?专家解析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模招标,是针对《招标投标法》第三条规定的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而言的。 2023-07-14
-
电子招投标时代来了!标书怎么制作?对于此前没有做电子标的人员来说,这显然是一个迫在眉睫的问题了。所以小编今天整理了一些电子投标标书的制作步骤,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欢迎转发分享给朋友。 2023-07-14
-
与招标人具有关联关系的企业投标,容易与招标人产生协同一致或串通,影响招标公正性。因此《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2023-07-14
-
新建投标文件→导入电子招标文件→编辑资审文件→编辑施工组织设计、项目管理机构→生成电子投标书→电子签章和签名→查看电子标书文件1.插入CA数字证书的单位证书,启动编制系统(第一次使用CA证书时,需要联网验证);2.启动系统后点击【新建】,系统自动弹出选择招标文件窗口,选择招标文件,双击导入; 2023-07-14
-
新建投标工程→导入电子招标文件→导入投标数据→标书合法性检查→生成电子投标文件→电子签章和签名→查看电子投标文件1.插入CA数字证书的单位证书,启动编制系统(第一次使用CA证书时,需要联网验证);2.点击【新建】按钮,系统自动弹出选择招标文件窗口; 2023-07-14
-
1.供应商购买了采购文件未投标,可否质疑中标结果?答:没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不能对评审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因为没参加这些环节就未损害到其权益。《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 2023-07-14
-
大部分Office软件提供图片压缩功能,可以一键压缩整个word文档中的图片大小,实测可以将投标文件降低50%~80%甚至更多,取决于文档中的图片大小及数量。一、使用Office压缩操作方法有两种,以微软office2013为例:方法一:使用word菜单实现 2023-07-14
-
近日,xx市住建局发布了一份投诉处理决定书(洛建招投决字〔2021〕2号)。相关部门作出了责令招标人修改招标文件,重新招标的决定。一起来看一下怎么回事。基本情况投诉人:某建筑公司被投诉人:第一中标候选人被投诉人: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1、投诉人于2021年6月10日参加某项目的投标。 2023-07-14
-
银行保函依据商务合同开出,但又不依附于商务合同,具有独立法律效力。大家是否知道银行保函可分为哪几种?1、根据银行保函的性质不同,可分为从属性保函和见索即付保函两种。见索即付保函是指对由银行出具的,书面形式表示在受益人交来符合保函条款的索赔书或保函中规定的其它条件时 2023-07-14
-
众所周知,招标工程量清单必须由有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编制并盖章。那么对于政府采购工程中未达到依法必须招标标准的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其采购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必须由有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编制吗? 2023-07-14
-
因疫情无法按时抵达开标现场,可否要求延迟开标?答:对于疫情期间采购活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依照《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疫情防控采购便利化的通知》(财办库〔2020〕23号)、《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财办库〔2020〕29号)组织实施。 2023-07-14
-
政府采购项目标准1,机构: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2,资金来源: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3,采购限额标准:是否在采购目录以内或者采购限额以上。三者都具备才算是政府采购,适用政府采购法。前2项基本上不存在什么不好理解的,关键是采购限额标准。 2023-07-14
-
交了投标保证金没有参加开标,未中标,保证金需要退还吗?答:投标人可以不参加开标,不参加的视为认同开标结果。交了投标保证金既没有来开标,也没有任何书面声明说不来开标,并不是违规行为,应视为未参加投标或未中标供应商情形,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2023-07-14
-
开标现场招标人不公开所有投标人的报价,可以吗?答:不可以,属于违法行为。开标时,唱标阶段必须公布各投标人的报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四十一条 开标时,应当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2023-07-14
-
要求供应商的社保必须达到两年以上,该资格条件设定违法吗?答:违法,不应该设置这样的条件。两年社保年限对新成立企业造成了歧视。《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2023-07-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