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监理“十不准”
一、不准私自与施工单位发生不正当的经济往来或利用职权向施工单位吃、拿、卡、要。
二、不准刁难施工单位或施工单位串通一气坑害业主的利益。
三、不准勒索施工单位支付到营业性歌厅、桑拿、保龄球馆等高消费娱乐场所活动费用。
四、不准向施工单位推销与所监理的工程项目有关的材料、器具、物品等。
五、不准向所监理的施工单位介绍施施工工分包或兼职或安插其它它人员。
六、不准在工作期间酗酒或借酒闹事。
七、不准观看黄色录象或参加色情活动和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
八、不准在监理工作中弄虚作假或敷衍了事。
九、不准在监理合同规定的期限内私自跳槽。
十、不准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现场监理合同段同时挂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