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消防车道(包括穿过建筑的消防车道)的净宽度和净空高度均不应小于4m。距商业建筑的外墙宜大于5.0m和小于10米,且不应设置妨碍消防车作业的障碍物。
2.环形消防车道至少应有两处与其它车道连通,消防车道的最小转弯半径不得小于8M。尽端式消防车道应设置回车道或回车场。回车场的面积不应小于12.0m×12.0m;供大型消防车使用时,不宜小于18.0m×18.0m。
3.消防车道路面(包括消防扑救场地)以下管道、暗沟等,应能承受大型消防车的压力。
4.消防车道可与交通运输道路结合设置,为运输需要而设置必要的设施时,首先必须满足消防车通行与停靠的要求。
5.供消防车取水的天然水源和消防水池附近应设置消防车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