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验收结论为不同意隐蔽时,可采取以下处理办法: 一、停止施工 立即停止对该隐蔽工程部位的进一步施工,防止问题扩大化。 在问题未解决之前,不得进行后续工序的施工。 二、分析问题原因 施工单位组织技术、质量等相关人员,会同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共同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 对施工过程中的各个环节进行全面检查,包括施工工艺、材料使用、人员操作等方面,确定问题的根源。 三、制定整改方案 根据问题原因,制定详细的整改方案。整改方案应包括具体的整改措施、整改时间、责任人等。 整改方案需经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审核同意后实施。 四、实施整改 施工单位按照整改方案组织人员进行整改。 在整改过程中,严格按照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进行操作,确保整改质量。 监理单位对整改过程进行全程监督,确保整改工作按方案进行。 五、重新验收 整改完成后,施工单位向监理单位提出重新验收申请。 监理单位组织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等相关人员对隐蔽工程进行重新验收。 重新验收时,应严格按照验收标准进行检查,确保问题得到彻底解决。 如果重新验收合格,各方签署同意隐蔽的验收结论,方可进行后续施工;如果仍不合格,继续进行整改,直至验收合格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