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风管应为金属材料制作,咬口缝均应胶封。
2、风管应有足够内径,控制风速在以下范围: 总管 7~9m/s
无风口支管或干管 5~7m/s 有风口支管或干管 3~5m/s
3、风管法兰之间均应有密封垫,密封垫材料宜为闭孔海绵橡胶,严禁采用橡胶、乳胶海绵、聚乙烯、厚纸板等含开孔孔隙和易产尘、易老化的材料。厚度不应小于5mm。密封垫上不得有涂料。
4、风管与设备之间应有柔性短管,外表不得结露,当有此可能时应改为双层短管。 单层短管必须光面朝里,双层时外层应光面朝外。
5、安装在负压段的柔性短管应处于绷紧状态。
6、送风管上应按设计要求设消声器、防火阀。消声器一节应不小于900mm。
7、空调器(箱)内,至少应有表冷器和加热器,不得无加热器(特殊干燥地区如新疆除外)。寒冷地区空调器(箱)或新风空调器(箱)入口必须有预热器。
8、送风末端过滤器,应是亚高效过滤器或玻璃纤维滤纸的高效过滤器,不得用木质框架。折叠形的滤芯和分隔板必须紧密坚挺,不得有明显松软晃动现象。 9、送风末端过滤器不应安在空调箱内,应安在送风口。如不能安在送风口,应安在离高效送风口较近的管道或夹层、顶棚内。
10、送风口扩散板不应采用空调系统用的平面散流器。
11、高效过滤器和框架之间必须密封。在《洁净室施工及验收规范》规定的密封方法中,采用密封条的应符合5.3的要求。压紧螺栓最少采用四角8点压紧,不得只压每边中点。不得只用密封胶粘住过滤器,不得在风口内将过滤器悬空托起,在空隙内打胶。所有密封方法均不得妨碍过滤器拆换,增加拆换难度。
12、单向流洁净室每一个送风口高效过滤器均应有工程验收时现场扫描检漏合格报告,报告应由第三方有资质的检验单位出具。更换过滤器后应有更换方和用户共同确认的现场扫描检漏合格报告。
乱流洁净室上述风口检漏抽查数量应达到风口总数的20%,并不少于2个。 对修补1次后仍漏的过滤器应予更换,并有记录。
13、对可能发生具有Ⅲ、Ⅳ类生物危险度的高危生物气溶胶并须严防交叉污染的场合(如动物饲养室、不能停止生产的生物制品车间)的送风系统应具有可不在室内换高效过滤器、换过滤器时可不停止系统运行的功能。
空调净化系统之回、排风系统如何设置
1、回风管上应按设计要求设消声器、防火阀。
2、一般洁净场所的净化空气如可循环使用,应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污染和交叉污染,风口应有过滤器。
分别具有独立系统的青霉素厂房及其分装车间,在有发尘点排风条件下,车间回风口应安有高中效或亚高效过滤器,优先选用低阻或超低阻形式。
3、回风口上边离地宜不超过500mm,下边离地宜不小于100mm。
4、回风口格栅应为竖条,单向流场合宜采用定风向可调风量的形式。
5、任何室内排风风口均应有空气过滤器,其类别应符合设计要求。排风对环境将造成有毒有害影响时,排风口的室内侧必须安有高效过滤器,然后是粗效过滤器、排风机、逆止阀,排风机应紧靠出口,保持排风管道为负压管道。仅含有大量粉尘的排风,排风管上应有除尘设备,确保排风浓度达标。
6、排除可能含有Ⅲ类生物危险度的生物气溶胶的管道必须是不锈钢焊接成型的负压管道。排风口上的过滤装置必须是零泄漏,过滤器为B类或更高的高效过滤器。高效过滤器应有过滤器安全拆卸的措施。
7、排除可能含有Ⅳ类生物危险度的生物气溶胶除应符合要求外,必须安B、C类两道高效过滤器,排风过滤装置必须是零漏泄,必须可以现场在线扫描检漏。
8、有腐蚀性化学气溶胶的排风管道应采用防腐材料制作。
空调净化系统之新风系统如何设置
1、新风口设置高度应离地不少于2.5m。
2、新风口水平方向应离排风口10m以上,垂直方向在排风口2m以下。屋顶上的新风口应高出屋顶1m以上。
3、新风口应有防雨措施,宜在新风口安装阀门,停运时可以关闭。
4、为减少卷吸杂物,新风口风速不应大于5m/s,以3~4m/s为宜。
5、新风过滤装置应安于新风口部,之前不应留有水平管道,新风口应直接对室外,不能开口机房内、顶棚内或走廊内。
6、新风过滤装置至少应包括: 粗滤网:以阻挡大杂物。 粗效过滤器。 中效过滤器。
净化空调系统风管的要求:
1、矩形风管边长小于或等于900mm时,底面板不应有拼接缝;大于900mm时,不应有横向拼接缝;
2、风管所用的螺栓、螺母、垫圈和铆钉均应采用与管材性能相匹配、不会产生电化学腐蚀的材料,或采取镀锌或其他防腐措施,并不得采用抽芯铆钉;
3、不应在风管内设加固框及加固筋,风管无法兰连接不得使用s形插条、直角形插条及立联合角形插条等形式;
4、空气洁净等级为1~5级的净化空调系统风管不得采用按扣式咬口;
5、风管的清洗不得用对人体和材质有危害的清洁剂;
6、镀锌钢板风管不得有镀锌层严重损坏的现象,如表层大面积白花、锌层粉化等。